研討會初體驗 本屆最年輕的發表人

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林欣頤

很高興有機會參與第三屆法學實證研究研討會,也很榮幸有機會跟大家分享我的心得。聽到鋕雄老師告知我是本屆最年輕的發表人時,我除了萬分光榮也感到不甚惶恐。「最年輕的發表人」代表的是相較於其他發表人,我比較欠缺上台報告的經驗,研究方面可能也會因為剛開始學習而不成熟,但既然決定要做,就必須努力把事情做好,這是我的原則,因此即便惶恐不安,我還是持續的朝既定目標前進。除了大量的案例檢索,以及思考實證數據背後可能的現象外,在這段期間我密切關注有關於孕婦及嬰兒死亡的醫療糾紛的新聞,希望能夠從中獲得新的體會,或是以實際案例佐證我們的推論。因為從事這項研究,我重新思考此類醫療糾紛的本質,並且對因生產死亡的孕婦或嬰兒的家屬產生了以往所沒有的關懷。我認為,身為一個將來可能從事法律工作,必須認識用法的人,除了理性的法律思考外,「同理心」也是很重要的,唯有能夠對受害人的傷痛感同身受,才不會使法律失去彈性變的生冷僵硬而不人性化。

雖然我是本次研討會的發表人之一,但由於我同時也是科法所碩一的學生,協助所上把研討會辦好是我們的職責所在,為了工作上的便利,總召同學便把研討會事前工作中聯絡發表人的部份分配給我,於是我的身上便擔負了兩種某程度而言有所衝突的工作。身為一個發表人,我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繳交所需資料以及論文全文,但因為忙碌,許多工作無法在期限內完成,以致論文幾乎難產;相對的,身為一個負責聯絡發表人的工作人員(與發表人有關的所有工作都由我負責),我必須督促發表人在期限內繳交各種資料,若發表人未繳交,催稿是我的職責所在,因此我一方面為了論文難產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方面在研討會焦頭爛額的工作中又有自己催自己稿的壓力,雖然回想起來會為了這種矛盾的狀況莞爾,但當時真的是一股沉重的壓力。

此外,雖然我必須完成論文,也必須擔負連絡發表人的重責大任,但我畢竟還是一個全職學生,也是一個暑假必須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四種相互競爭衝突的身分,讓我恨不得自己一天有48小時。為了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所有工作,我的信念只有一個,該完成的事情那麼多,但時間只有那麼少,就只能努力的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一項工作,以爭取時間進行另一項。從這次經驗中我了解,人通常不是時間不夠,而是工作效率太差,只要有壓力,每個人都是有無限潛能的。

為了這次的研討會,我修正了很多自己的行為模式,最明顯的是以往大大小小的報告,我從來不預演,通常都是簡報檔作好,在心中大概想一下每一張投影片要講的內容,到場才實際發揮,我喜歡這種自然而不是上台背稿的感覺。但這次畢竟是出席正式的研討會,而且我的身分掛的是科法所的學生,要是我在台上表現不佳,可能不僅僅是我自己丟臉而已,為了避免這種狀況發生,我在上台報告前練習了好幾次,除了讓自己熟悉每一張投影片該講的內容外,也加強自己的自信心,一直以來我都有因為緊張導致講話速度過快的問題,這次透過練習,成功克服了這個缺陷,也因為多次練習,在時間的掌握上比以往精準很多,這是我在這次研討會獲得的寶貴經驗之一。

在論文寫作的過程中,我很幸運的獲得兩位同班同學的大力幫助—碩一的鄭卉晴以及湯淑嵐同學,沒有他們無私的鼎力相助,我一定無法完成這項艱鉅的工作,他們無論在實際工作分攤或是抽象情感支持上,都給我很大很大的幫助,在此謹以寥寥數語表達我無限的感激。

真的很榮幸能夠以最年輕的發表人之姿參與本次研討會,在碩一就有機會出席這種大型研討會,是很多人夢寐以求而不可得的機會,幸運的我經過這次體驗,各方面都學到了很多,同時也學習到在四種相衝突的身分間取得平衡點。鑒於自己的經驗,我向各位同學或學弟妹大力推薦,若有機會可以參加研討會,請務必積極爭取,絕對會是一生中難得且獲益良多的體驗。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