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丁俞尹
2007年通過司法人員考試
一路從法律系走來,一直都覺得在學校學的和以後工作上需要的總是有些落差,也就是理論和實務差距很大,也可以說是法律系的特色之一,有時候會很羨慕其他系,畢業之後馬上投入工作,似乎不會有這麼大的落差,不管是商學院或是醫學院,總覺得他們在學校學的東西就是實際一些。
有鑑於此,我選擇研究所有一大部分考量的原因是能夠更接近實務或是更多元一些,因此交大科法所成為我的目標;所以在我考完國考、完成階段性目標後,選擇進入科法所,也相當幸運真的有這個機會可以進來。進來之後,接觸到的第一個課程就是法院實習,那時候覺得真的是非常幸運也是很好的機會,因為法律系四年真的沒有這樣的機會進入到法院內部學習,在學生時代能有這樣的課程著實更凸顯了交大科法所的用心,減少法律系學生所學與所用之差距。因為我自己規畫能趕快進入就業的階段,我選擇先到司法官訓練所受訓,進所之後,發現原來當時在法院實習的指導法官,都是曾在司訓所授課的講座,更覺得佩服科法所的用心和能耐,能夠找到這麼好的指導法官,也很感激當時的指導法官在忙碌的工作之外還要撥空指導我們這些外來的實習生,甚至有一種接近學習司法官的殊榮感。所以在司訓所裡,因為曾經看過法院的卷宗,不會太過陌生,即使學習的層面還是有差距,恐懼感還是減少很多;記得第一次看到法院的卷宗,總是搞不清楚他裡面放的花花綠綠的資料是從何而來;但是只要實際接觸過,熟悉度總是會多一些。這也歸功於在科法所能夠有機會修法院實習的課程;而且現在好像有更多相關課程,比如訴訟文書方面的指導,這些都是對於將來要成為法律人一員的法律系學生,非常好的訓練,也是相對於其他法律系學生的一大優勢。
司法官訓練大略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在所內上課,請檢察官和刑事及民事的法官來上實務方面的課程,也有請學者來講授其他方面的課程,安排的課程都相當精實;第二階段是到院檢實習。司法官訓練是要培養將來能獨當一面的司法官,在課程方面當然不會馬虎,也不會讓你閒著,因為馬上要面臨真實的案件,雖然都是學習,和學生的生活還是有一些差距。司法官訓練,就是學習如何當一個司法官,也是廣義學生的一種,只是名稱改成學員,即便如此,不管是交大科法所的學生或是司法官訓練所的學員,脫離了學習階段,總是會想念那段學習的生活,如果能再來一次,一定要讓自己的學習生活更加多采多姿。最後也希望自己能把握這段時間,當個稱職的司法官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