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陳鋕雄 老師
本所自2005年首創法院實習課程以來,迭受好評。不僅許多學校開設類似課程,司法院去年更頒布辦法,以本所課程為推廣的模式。但本所並未因此自滿,而是在追求培育優秀司法人才的目標下,不斷追求深化與創新。本學期起,本系列課程又增加兩個特點:實作導向的培訓課程「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與智慧財產法院實習。
去年甫成立的智慧法院,結合行政、民事、刑事三種程序的訴訟以提昇審判程序的質與速率,是我國司法體系與智財法體系的重大發展。首批智財法官有半數均為本所畢業生,足證本所在智財法律的研究及辦學績效。為使同學有更熟習智財訴訟實務的機會,本所與智慧法院積極接洽,獲高院長同意,讓本所同學有機會進入智慧法院實習。由於智慧法院是二審法院,所處理的案件無論在資料數量及案件複雜度都較一審來得大,因此智慧法院的實習,定位為進階的實習課程。亦即修課者必須先在台北地院或新竹地院實習三學分,表現良好,經本所及智慧法院遴選,方得實習。實習生除辦理法官交辦事項外,必須撰寫相當篇幅的實習報告。實習完成者,智慧法院將提供證明書。
開辦進入第二年的「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課程,是欲修習「法院實習」課程者必須先修過的前置培訓課程,今年繼續深化發展。首先,學分數由一學分變成三學分,並在一整個學期而非二週內上課,因此同學有較為從容的時間消化更大量的教學資訊。其次,過去實習學生認為培訓課程最不足之處,就是實作的部分。本學期獲幾位法官的協助,將出題目給同學進行實作訓練,使同學一方面提昇司法實務能力,二方面未來進入法院實習時,將能更快進入狀況,更有效率地利用在法院的短短160小時。第三個重大發展,是藉由民間公益法律團體的協助,我們將取得一些案件當事人的同意,讓本所學生得以充分閱覽真實案件的卷宗,以進行分析、整理。第四,過去的培訓課程,都是必須修完後在該年度就進行法院實習,有時有學生因臨時因素無法完成。但這次的培訓內容完整,因此修完這門課,成績表現良好者,得在畢業之前,選修「法院實習」課程,不必像以往一樣,必須在同一年去實習。最後,為配合本所與智慧法院的實習,本學期的課程中,將邀請智慧法院的法官,針對智財案件訴訟程序的特殊性,為同學進行講解,以提昇同學處理智財案件訴訟的能力。
隨著本門課程的深化,我們期待未來這門課會逐漸作到「司法官訓練所課程的縮小版」,將司訓所課程中,與本所學生需求有關者濃縮規劃,最大限度地提昇本所學生處理司法實務的能力,不僅可在實習時對法官有具體助益,也能為未來打下成為優秀法律人的基礎。
另外,由於法院實習過程中,可觀察到許多涉及律師倫理的現象,因此欲修法院實習課程者,可考慮一併選修「法律倫理與專業責任」課程,對法庭中的律師表現將能有更深入的觀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