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學分班 徐仕瑋
民國95年間,有感於刑事訴訟法在證據部分的重大修訂,與以往所學迥異,適逢吳巡龍老師透過檢察官內部討論區提及,其在交大科法所開設證據法及美國刑事訴訟法課程,上課時間是隔週週日,且上課地點在台北,對於渴望進修,在台南工作,但老家在台北的個人而言,就時、地的配合,可謂若合符節,於是首先選修證據法。由於久未接觸校園,不免感到臨深履薄,尤其美式案例教學,更是前所未見,因此格外戰戰兢兢,所幸巡龍老師承蘇格拉底之風,在對話中引導學生建立思維,深感獲益良多,也對號稱「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的現行法之良窳,有進一步的認識。此外頗感現今社會高速變遷下之法律工作者,有著多年的法律訓練,不患不知法,患不知事實而誤用法律也。交大科法所學分班就新興法域所開設課程相當多元,相當符合個人工作所需,繼而陸續選修了李筱苹老師的資訊通訊與電子商務法律、吳巡龍老師的美國刑事訴訟法、林志潔老師的白領犯罪與經濟刑法及王文杰老師的中國大陸企業法制四門,諸位老師教學之熱忱自不在話下,而風格雖如八仙過海,卻都能引人入勝,各學科均宛如開啟一扇門窗,令人沈醉於浩瀚學海。另由於工作地點及時間關係,所選修課程均為週五晚上至週日之間,以致科技與法律最為緊密結合的智財等課程,反而不便選修,此在二千年寬頻發達之前,固無可厚非,嗣後所內更將充分運用網路科技,增設遠距(甚至非同步)學分班,使中南部莘莘學子盡歡顏,相信交大科法所獨樹一格的法學研究,將日益發揮更為鉅大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