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1級 博班 劉庭妤
如果有人跟我說,他研究所念到三年級,在老師們的鼓勵與協助下順利直升博士班後,還可以獲得一個月的長假,到美國東岸參訪兼旅遊,重點是,食宿參訪及旅遊費用全免,我一定會哈哈大笑。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事情呢?!但,這麼不可思議的事情的確就發生了。
旅途的開始
今年三月中,正當我被結案報告、研究計畫申請書與即將開始的逕博申請準備工作夾殺,忙得不可開交時,突然收到志潔老師一封信(註:老師先前申請到傅爾布萊特獎學金,當時正在美國杜克大學「享受」為期五個月的進修),問我六月是否有空,要不要到美國生活一個月,畢竟以後就讀博班期間,會有機會到美國參加研討會或進修,能夠趁此機會先瞭解一下美國的環境也是好事。老實說,收到信的當下,我反反覆覆將信看了很多次,心裡著實納悶老師究竟是不是認真的。直到鋕雄老師問我對這件事的想法,志潔老師也陸續寄信來提醒我去美國前要注意的事,才驚覺老師是說真的!因為覺得這個機會實在難得(根本就是為我量身訂作的一人豪華參訪團!),就趕緊著手規劃出國事宜。
自交大科法所創所以來,與許多美國知名法學院建立合作關係,並提供許多美國法學院一年級必修課程,因此有不少學長姐或同學是將就讀交大科法所當成「美國留學」的前哨戰。然而,因為「出國」一直都不在我短期生涯規劃的優先考量範圍,即便在科法所修課或研究涉及的領域,無一不與美國法律體系緊密相關,美國對我來說依舊是一個遙遠而模糊的存在。但此次美國行,這個我想都沒想過、更別提計畫的事,卻重新建構了我對美國的認識與想法,也徹底扭轉我對未來的規劃。
Durham與杜克大學
杜克創辦人Washington Duke的畫像
因為志潔老師本次選擇在她的母校—杜克大學作訪問研究,因此我此行至美國參訪便是以杜克大學所在地、北卡羅萊納州的Durham作為主要活動範圍。現在的Durham,因為鄰近Duke、UNC及NC State三所知名學府,以其高素質的人力資源作為後盾,與Raleigh以及Chapel Hill共同形成著名的Research Triangle Area,雲集許多國際知名的科技公司。然而在一開始,Durham其實是因為在鐵路運輸網絡中位居絕佳地理位置,又於南北戰爭後因煙草工業蓬勃發展而繁榮起來的城市,杜克大學的創辦人Washington Duke即是從事煙草的製造銷售而發跡(至今市中心周邊地區仍保留許多早期生產煙草的紅磚廠房,先前一度淪為城市中髒亂的角落,但近年來已成功轉型為藝術市集)。昔日繁華與特殊歷史記憶,也為今日文教氣息濃厚的Durham增添了一抹歲月特殊的顏色。
暮色中的Duke Chapel
今日的杜克大學,校區幅員相當廣大,除了占地29平方公里的Duke Forest,尚有著名的地標– Duke Chapel與Duke Gardens,以及各式設備精良的運動場地、學生活動中心與表演場所等,能夠充分滿足學生各種學習與生活需求。至於其教學與研究發展,也從最初的神學院開始,逐漸拓展其學術領域,及於理工、商管、醫學、公衛及法律等,大學部與研究所皆負有盛名。
杜克大學法學院-兼具知性與活力的學習環境
杜克大學法學院乃是全美排名前十名的法學院,我此次到美國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希望能對美國法學院的學習環境與經營方式有初步的瞭解,看一看美國法學院是如何投注心力在整體學習資源與環境的規劃,以因應激烈的競爭。雖然從以前便聽聞已久在美國法學院上課的震撼感受,但由於進行參訪時他們的學期已經結束,無緣直接在現場領教實在有點可惜。但光是看法學院的整體資源配置,其俐落簡潔的設計中,處處可見到為提升整體教學、研究效率之貼心安排,教職員辦公室鄰接著功能、大小各有不同的研討教室、小型會議室以及階梯大教室,角落不時就有電腦或影印機可供使用,另有舒適的學生交誼大廳,最棒的就是空間明亮寬敞的圖書館,在裡面看書真的非常享受!(但聽說自從網路發達之後,很多人都不在學校圖書館唸書了,感覺有點浪費,但也營造了相當好的讀書氣氛)
我與志潔老師在Duke Law的標誌前合影
此外,在志潔老師的熱心安排下,我有幸得以拜會Sara Sun Beale及Neil Vidmar兩位教授(Beale教授是志潔老師以前博士班的指導老師,Vidmar教授則是孟華學長未來幾年念SJD的指導老師,其準備經過可參考申請SJD的經驗分享),另與負責法學院LLM招生事宜的前任與現任法學院副院長(associate dean)餐敘。老師們跟行政人員通常都很忙碌,能夠直接和美國法學院的老師以及負責招生工作的行政高層,有直接談話與接觸,機會已經相當難得。經由兩次愉快的餐敘,從談話中我瞭解了美國及該學院近年與未來的發展方向、招收國際學生的態度與策略、台灣的學生在申請美國法學院時的優勢與劣勢等,也可以看看美國法學院的老師是如何安排自己忙碌的教學與研究生活,以及每個人指導學生與相處的模式,是相當特殊的經驗。
工作坊討論進行實況
最值得一提的是,志潔老師得知法學院正巧舉辦一場名為「Kidneys Without Contracts: The Legal and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NEAD Chain Bridge Donor Contracts」的小型研討工作坊,便積極幫我爭取參加的機會。這個工作坊是以午餐聚會的形式,由其中一位教授針對本次主題,亦即一種新興器官捐贈契約的約定內容,從契約法的角度,探討其適法性以及告知後同意以及執行上之問題提出其想法,發表時間不太長,討論時間相當充裕,大家在可以自由的發表意見或提問。感覺上,美國的研討會,比較是希望大家在文章一開始有個創意的發想時,也許還不是個成熟的想法,就提出來和大家一同討論,意見交流的性質比較濃厚,與台灣的研討會重在文章內容的發表有些不同。雖然我沒有修過英美契約法,對討論內容未必都能理解,但是可以感覺到大家都很投入,當天討論的過程相當熱烈,不論是老師或學生都積極參與,氣氛很好,是我在國內參與研討會比較沒有的經驗。
和志潔老師與學長姐在優格店合影
而在美國的這段期間,孟華學長與又寧學姊也不時與我分享在那裡唸書,還有平時與同學互動的心得,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來自日本、韓國、中國和台灣的學生各自的求學背景與社交生活等特色,老師也會適時補充他求學時的經驗作為對照,聽起來有趣,但也讓我更能體會老師一直以來強調的「國際化」跟「競爭」,是以何種樣貌呈現(相較之下,國內傳統法學教育的學習環境,顯得封閉許多,學生在投入法律實務工作以前,對於職場生態、工作內容與必備技能經常只有模糊的想像),也很慶幸自己有老師跟學長姐分享這些過來人的經驗,跳脫現階段研究所學生的角度思考未來學習的方向。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開庭初體驗
美國法學教育和台灣另一個不同之處,表現在師資來源上,因為台灣法律人的出路,走學術或走實務的不同路線往往涇渭分明,跨領域整合的情況不那麼明顯;相較之下,美國法學院經常可看到重量級的實務界人士開課,我們此行拜訪的聯邦地區法院James C. Dever III 法官,便是一例(正如同我們科法所,每年也都積極爭取專精於各法律領域的實務人士開設課程,每一位都有其過人的經歷,因此知道Dever法官願意讓我們去法院參訪並參與開庭時,感到相當興奮)。
Dever法官是在2002年由前總統布希提名,並於2005年經國會一致同意而任命的聯邦法官,現任職於北卡羅納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該院目前雖然尚有另一位資深法官,但已屆退休之齡,故實質上該區域所有聯邦案件主要是由Dever法官一人受理,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自然也相當忙碌。即便如此,Dever法官自2008年起仍在公務繁忙之餘,返回母校Duke Law開設刑事法相關課程(Dever法官在此取得JD學位),2009年開始教授刑事訴訟程序,孟華學長這學期正好選修該課程,透過志潔老師與孟華學長主動聯繫,我才很幸運地有此機會,得以實地觀察美國法院的運作過程。
Dever法官通知我們可以在6月27日下午一點,旁聽一個原則上不對外公開的證據排除之言詞辯論庭,於是我們一行三人便來到位於北卡首都Raleigh市中心的聯邦地方法院大樓。一進大門,就會有警衛要求查看證件並為訪客登記、換證,人跟物品都必須經過X光探測器檢查,且手機、數位相機等影音設備必須交給警衛保管,不得攜入法院。
參訪聯邦地區法院當天合影
我們坐進旁聽席時,離開庭還有一段時間,便稍微觀察了一下法庭的配置跟在場的人。我們所在的法庭是挑高、大理石牆面的設計,光是整體空間感營造的氣勢便讓人肅然起敬,最遠處、位子最高的是法官席,法官的右邊緊鄰兩個助理席位,前方則有兩個法庭人員席位(其中一位有兩個電腦螢幕的是書記官)。其餘席次的配置,靠法官左手邊牆面的是陪審席,約莫有10多個位子,其中放置三個螢幕(但本次開庭的目的是在討論應否排除證據,故陪審團不會出現),等一下被告出庭的門就在陪審席的旁邊。而法官面對前方時,左手邊是檢察官、右手邊是被告及辯護人,一旁的牆邊還有一台電視。
隨著開庭時間逼近,法庭上很安靜卻也瀰漫一股緊張氣氛,兩位Dever法官的助理站立座位旁,兩男一女的三位檢察官翻閱著桌上厚厚的好幾疊卷宗(兩位男檢察官都童山濯濯),兩位辯護人也壓低聲音討論著(都是女性,看起來也都相當年輕),一位法警將身穿亮橘色囚服、上著手銬腳鐐的被告帶進法庭,為其解開手銬後在他左後方坐下,被告是個典型綁著辮子頭的黑人(令我不禁回想起以前學到有關法庭上可能存在的刻板印象與種族歧視),老師和學長依據其在此的生活經驗與法律人的直覺,猜測應該是毒品或槍砲案件。
隨後,有一位法警大聲叫大家肅立,Dever法官便從左前方的門進入法庭就座,並於庭員宣示案件後開始進行今天的審理程序。正如同先前的猜測,本案件是一個毒品案件,事情就發生在法院附近區域(在我們下高速公路後,快到法院之前,會經過一住宅區,即便像我這樣的外地人,也可從市街外觀判斷此地區應屬居民社經地位較低,治安比較差的區域),且從後來的審理過程可以看出,被告應該是當地的幫派份子。案件發生在某天深夜,被告跟其他人一同在朋友車上,車停在便利商店外時被員警盤查,因而查獲毒品,然而,被告方主張當天員警根本無正當理由,便發動該次臨檢,應為違法之搜索,查獲之毒品應無證據能力。故本次開嚴詞辯論庭的攻防焦點,便是在確定當天員警發動搜索是否有其正當事由。
整體案件進行的流程,主要是由檢辯雙方以依序交替的方式,輪流對擔任證人之員警進行詰問(詰問前,證人必須先宣讀誓言),以確認案件事實之經過(各約20分鐘),並且就個案事實進行分析,引用實務見解提出法律的論述(檢方3分鐘,辯方約20分鐘),並進行最終的意見陳述(約2分鐘),最後再由法官當庭宣示其裁決結果。這些以往只能在電影或影集裡看到的檢辯攻防戰,我卻能親身參與經歷,而且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檢辯雙方在詢問證人的時候,可以看出兩造都作了萬全準備,問題安排得有條不紊,藉由一問一答的過程,讓重要事實皆能鉅細靡遺的呈現,聽聞者都能在心中勾勒出當天事發經過的圖像,甚至產生臨場的緊張感。檢辯雙方也不時在對造陳述時交頭接耳,針對程序的進展交換意見,辯護人有幾次也會探詢被告的狀況(甚至趁後來的一個空檔倒了杯水給被告),不過總的來看,被告對於案件的參與感不高,也看不出太大的情緒起伏。
綜合整個言詞辯論之要旨,可以將事件發生經過總結如下:證人員警某天晚間11時許在外巡邏時,發現某輛停在便利商店外的車子車牌有異,欲上前盤查而以探照燈投向該車時,發現被告及其他幾個當地素行不良之人亦在車上(因被告是有毒品前科的幫派份子,同在車上的被告母親也有賣淫及毒品前科,故員警對其有印象),盤問駕駛之後,發現其為無照駕駛(駕照已經過期)。因考量到車上被告等人深夜仍逗留在外,擔心被告等人可能攜帶槍枝等危險物品,便附帶進行搜索,因而尋獲被告身上攜帶毒品,便查扣作為證物。辯護人認為,無照駕駛僅構成交通行政法規之違反,不因此構成得以搜索車上乘客之合法事由,該員警僅是出於對被告之過往認識與不良印象,在毫無合理懷疑基礎之情況下,便對被告進行非法搜索,所得之證物應無證據能力;惟檢方則主張,該員警依當時整體情況判斷,出於對自身的安全考量而進行附帶搜索,乃是基於有相當理由(probable cause)形成之合理懷疑(reasonable suspicion),故該盤查及搜索行為應為合法。
在檢辯雙方完成詰問與陳述意見之程序後,法庭頓時陷入一陣沈沒,而且持續了十分鐘之久,法庭上的每一個人都靜靜等待法官作出最終決定(此時我因為不清楚美國刑事訴訟法庭之程序,誤以為會待下次開庭再宣示裁判結果,所以對於針鋒相對的言詞辯論後突如其來的靜默,感到相當緊張,不知道等一下會發生什麼事)。最後,Dever法官經歷一番思索,開始說明其聽完兩造對證人之詰問以及辯論之內容後,認為個案中是否有合理懷疑之判斷標準,應該依當時的人、事、地、物、時等綜合情況作整體之判斷,而本案之情況,該名員警發動搜索之整體事實流程,確實足以引起其對於被告可能攜有違禁物品的合理懷疑,且其當下也確實對自己的人身安全有疑慮,已經構成發動搜索之相當理由(probable cause),故檢方之主張有理,當庭表示員警之證言與扣押之毒品皆可做為證據。法官作出裁決後,法警便宣告今天的言詞辯論庭就此終結。
結束之後,因Dever法官會從一開始進來的門離開,直接回到他的辦公室,因此,我們就先留在旁聽席上等待,不久,他的其中一位助理便來將我們引至他的辦公室。一走進法官辦公室,先會看到秘書辦公室,經過一個相當雅致、放置許多書籍的走廊(走廊上還並列掛著歷任「法官助理」的相片,聽老師說,聯邦法官助理是個非常厲害的title,要爭取到聯邦法官助理的職位,非常地競爭而不容易,而且通常都是有意日後從事學術研究的優秀學生,也可以看出照片裡得人每個人都掛著充滿自信的微笑),走到底才是Dever法官實際辦公的房間。Dever法官頭銜顯赫,開庭時也相當有威嚴,但其實本人非常的親切,先和老師、學長簡單的寒暄,詢問學長最近的學習狀況,也關心我對於剛才開庭的狀況是否了解,問我是否有問題要跟他討論。
接著,法官便和我們提到當地警察機關為了因應幫派活動所採取的一些措施,讓我們更能了解今天案件的背景,從中也可以體會美國槍枝管制政策之特殊社會文化背景與艱難。整個談話內容簡短卻相當充實,最後,則在Dever法官對我和學長的勉勵中,結束當天的法院參訪行程。
餘韻無窮的華盛頓D.C.之旅
首位橫越大西洋的女性Amelia Earhart
此行是我第一次至美國,為期長達一個月,有幸有工作認真又懂得享受生活的志潔老師作陪,因此,期間當然不乏各種美食、豪華精緻的旅遊行程及特殊的美國生活體驗,據說我在一個月內,就把學長姊這一年去過的地方都玩遍了,甚至去了很多連她們都沒去過的地方!為避免將精彩行程悉數介紹導致篇幅過長,於此暫擇此行與老師同遊華盛頓D.C.,以及巧遇蔡惠如法官學姊與筱芊學妹的行程,作簡單介紹。(其他有趣的旅行記事,擇日再撰文放在科法所招生部落格,有興趣的人可自行留意部落格最新動態。)
關於美國首都華盛頓D.C.,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白宮、華盛頓紀念碑、國會山莊、林肯紀念堂、最高法院……等重要地標,名聲響亮的美國中央各部會,還有許許多多集自然、歷史、人文、藝術之珍貴史料、文物、作品於一處的各式主題博物館,讓華盛頓不僅是世界強國權力的核心,每年也吸引成千上萬的旅客到DC一遊。也因為其在歷史、文化與政治上之特殊地位,志潔老師一開始便將他列為我此行之必遊景點,知道自己將可以親炙其風采,實在是一件令人非常興奮的事情。
為了讓我可以好好的看一看D.C.,老師為我安排了三天三夜的行程。就在我們第一天晚上抵達華盛頓市中心,車子行經美國國會山莊與華盛頓紀念碑中間的廣場時,一想到我真的來到傳說中的華盛頓,心情激動得幾乎要掉下淚來;當晚在安排接下來兩天的行程時,因為每一個景點都想去,而著實為此傷了許久的腦筋。最後,便決定自己逛一逛像是國家藝廊、自然歷史博物館、美國歷史博物館、航太博物館、浩劫紀念館(Holocaust Memorial Museum)、聯合車站等熱門景點,以及最高法院、國會圖書館等法律人必遊景點,也去了立達老師的母校— Georgetown Law Center來個到此一遊。至於像是華盛頓紀念碑、林肯紀念堂、越戰紀念碑、硫磺島紀念雕像等,在有限的時間內走路難以到達的景點,就以參加市區導覽行程的方式一次完成。所到的博物館,不論豐富的館藏、巧妙的展覽規劃以及美輪美奐的建物,都令我驚嘆連連,自然歷史博物館栩栩如生的標本(恐龍化石!),國家藝廊所典藏世界聞名的珍貴藝術創作,以及國會圖書館氣勢滂礡的閱覽室與珍貴的傑佛遜捐贈之藏書,都令人回味無窮。(比較可惜的是,本來我想說既然是要研究醫療法與藥事法,都來到華盛頓D.C.了,當然要去FDA的大樓「朝聖」一下,沒想到循地圖所示來到FDA大樓所在的街區,才發現他正在整修,看起來就是個廢棄的大樓,當下頗失望就是了)
而在所有的景點中,猶太浩劫紀念館是個大家比較陌生的景點,我也是因為志潔老師的極力推薦而擇定此行程。浩劫紀念館的展覽主題,是針對德國納粹於二次世界大戰時,以猶太人、殘障人士以及同性戀者等少數族群為對象,進行有計畫的大規模屠殺行為的紀念博物館。其透過精心設計的方式,呈現相關史料與文物,從歷史淵源、社會文化的背景與衝突、導火線、與具體經過等不同階段,希望能夠更完整的呈現整個屠殺事件的不同面貌,一方面以更有系統的方式,讓屬於全人類的這場歷史記憶能夠永久留存,同時也提供所有人一個可以追思、悼念、警惕、反省的地方。雖然我們從小就能從課本上知道此事件之始末,但直接看到開往集中營的火車車廂、在集中營裡人們的照片、臥舖、生活用品、孩子的玩具、進行人體試驗的手術台……,因為動線設計的緣故,參觀者很多時候會以相當貼近當時受難者經驗的方式,經過或觀看這些展覽內容,因此,參觀全程都會感受相當大的心理壓力,直至結束後,驚恐、沈痛的心情也盤據在心中久久不能散去。展覽的最後,則是以德國牧師Martin Niemoller的知名警語作結,提醒大家對於不公義的事保持沈默的沈痛代價,當時也深深覺得其精神對法律人來說,更是意味深重而必須時時謹記在心。
在華盛頓的下午茶
此行一個意外的驚喜是:志潔老師剛好得知本所校友—現職智慧財產法院法官的蔡惠如博士,當時在D.C.受訓一個月,學姊的母親也與她同行;而所上一位學妹彭筱芊也正好在D.C.,大家便相約在國會圖書館附近的咖啡廳共進下午茶,頗有他鄉遇故知之感,而且惠如學姊和筱芊馬上就決定隔一個禮拜要來北卡找我們,非常有趣。(後來我們一起在北卡的幾個著名景點,如Duke Garden、Washington Duke Inn、Southern Season,以及不容錯過的Outlet度過一個愉快的週末,意猶未盡的蔡媽媽最後還留下來,跟我還有老師一起去南卡的Charleston旅行)
總體而言,華盛頓D.C.一行不僅讓我從歷史、社會與自然等不同面向,重新認識美國這個國家,也因為大量資訊的衝擊與人文社會洗禮,豐富了我對學習以及生活的想像。
特殊的美國生活體驗
偽甜甜圈店員
我在美國一個月的生活裡,除了有觀光客的旅遊行程、一般所上學生可能有的國外學術訪問行程、部分屬於留學生的經驗,還有一些可能是要在當地生活的人才會有生活經驗(這都要歸功於志潔老師,因為他不僅對Durham還有這次去的幾個地區很熟,而且以老師現在訪問學者的身分,可以引領我參訪許多一般觀光客看不到的特殊景點)。
仔細回想起來,我在當地的足跡遍及學校、超市/大賣場、地方雜貨店、藥局、銀行、郵局、汽車監理站、百貨公司、Outlet、美容美髮店……等,族繁不及備載的各種地方,也吃遍典型南方的豪華早餐、影集中美國校園常見的自助餐、總有各種助長心血管疾病食物的Dinner、黎巴嫩風味的創意輕食、甜死人不償命的美式甜點,還有搬到美國之後依然經典的中國菜、義式料理、越南菜等。即便出門在外,因為老師總能以低的不可思議的價格在網路上標到旅館,因此我們住的地方幾乎都是富有歷史意涵的五星級飯店(但有時因歷史悠久而有流傳鬼故事……),以我一個研究生的角度,只能說是極盡奢華享受的一趟旅程,日後即便有機會出國,恐怕也無法比這次美國行更加精彩。
孟華學長示範如何使用自助式結帳櫃臺
另外還有許多因為實際深入美國人的生活,與來自不同社會文化背景的人,同在一個地方:居住、看報章雜誌、看電視節目新聞、走路、開車、購物、與人互動……,配合在華盛頓DC與Charleston遊歷之所見所聞,隨之而來的各種想法與體驗,像是對同性婚姻、女性的生育自主問題、槍枝管制、經濟發展與貧富差距、對殘障人士或兒童等弱勢族群之保護、種族歧視等議題的省思,更是此行最珍貴的收穫。
後記
這次我能順利規劃並完成這一個月的美國參訪行程,真的要感謝所上各位老師的支持:從出國前老師們不時就會詢問一下我的出國計畫;劉老師經常關心我此行是否經濟無虞;鋕雄老師則給我相當大的心理支持,還讓我放了一個月的長假(也感謝老師對於我跟志潔老師在國外遊歷的預算暴增,相當包容),當然還有志潔老師,為了能夠讓我去的這一個月能「值回票價」,犧牲了她在美國進修最後一個月的寶貴時間,經常在繁忙的工作之間抽空帶我四處遊歷,也要忍受荷包大失血以及舟車勞頓與睡不飽引致的不舒服。
回國當天的清晨曙光
這次參訪的經驗也讓我深深感覺到,原來科法所的老師們是可以這樣不計自己的時間跟金錢,只為了實現自己對教育的想像、提供學生各種可能的學習體驗,這絕對是在其他法研所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因此,對老師們的感謝,實在已非區區文字所能言喻。另外也要感謝目前仍在美國打拼的又寧學姊與孟華學長,在百忙之中仍提供許多實用的建議與協助,讓我的行程更加充實、精彩。
而此次在美國參訪的經驗與見聞,不僅讓我對以往所學所植基的文化背景與脈絡有更深一層體認,轉化為我日後學習與研究的養分,也讓我更加確信科法所三年的訓練,的確為我培養了現代法律人必備的國際化視野與競爭能力,亦即能夠快速融入不同社會文化環境的移動力(mobility),對於自己日後可能投入更為國際化的工作場域也有更有信心。
最後,以回國當天的清晨曙光作為此次參訪的總結,並勉勵自己:My future begins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