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1級 碩班 吳奐廷
《前言》
本篇文章是3/21許玉秀大法官與台大謝銘洋教授於交大科法所與我們所做的學術座談〈研究如何成為論文?〉許大法官部分之座談紀錄。
壹、引言
如何寫作?我在擔任大法官之前開授專題討論時,都以「刑事法論文寫作」為課名,因為討論專題就是在討論論文寫作。
我同意謝老師你說的,寫論文最重務實性:上通天,下著地。寫論文的價值最重寫出論文,即使你討論的過程多活潑在精彩,最後還是要結論,才會對這個社會有貢獻。
我也同意謝老師的結論:多運動以儲備體力。寫論文消耗體力,需要毅力。雖然邱吉爾曾說:「運動是自殺的行為。」,但我是支持運動的。我個人維持體力的方式是睡眠,睡眠也是恢復體力很重要、有效的方法。我認為運動真的對寫論文很有幫助,像運動員時常必須保持專注、頭腦清楚,這樣進而在寫論文時可以幫助思考。有了這樣的條件下,再來必須做的就是持之以恆,培養耐力,跟運動員一樣。不光求學應是如此,經營人生的方法也不例外。其實人的一生學習的最終目的不就是安身立命嗎?
謝老師剛剛提到求學過程中因為稅法研究的範圍已有極限性,而只好選擇轉換研究領域,放棄稅法,我認為很可惜。其實我在大法官任內做多號解釋時,發現其實不論刑罰或稅,對人民來說都是最重要的事,因為它們都給人民帶來痛苦。要知道,一個人一生中,不是每個人都碰到刑罰,而徵稅問題則是每個人一定會碰到的。在這個觀點來看,其實國內的稅法專家還太少。
剛剛也聽到謝老師談到年輕時的唸書經驗,分享有效的讀書方法,並把有沒有考上國考作為佐證。這固然是一個好的衡量方式,但也別忘了,考上司法官的恐龍法官大有人在。所以我認為讀書有沒有讀懂讀通,學習有沒有效,也要看整個人生的經歷、對社會的貢獻,這是我另外要補充的。
貳、如何擁有問題意識?
寫論文的有兩種人,一種是渾渾噩噩,只是想畢業或不知道該怎麼找題目的人;另一種則是像謝老師你一樣能夠自學、自己挑題目、注意時事的聰明人。
我特別想針對渾渾噩噩的人討論,他們應該怎麼發掘問題?有什麼策略?
其實你能念到研究所,表示你多多少少能唸書、有念點書,所以要把你自己當成不是外行人來期許。我給你們一些大方向:
(壹)你唸書的時候有沒有碰到不懂的地方呢?在寫論文的這段時間剛好可以拿來問自己、拿來研究。
(貳)第二個可能的方向,你在唸書時一定會唸到某個部分你最喜歡,感覺唸得很懂、念得很有心得,這也是你可以努力的方向。
(參)我將來要做什麼?我將來是否在學術界繼續做研究?還是在實務界工作?
我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將來預計當法官的人,我會建議他去研究競合理論。對我們學者來說,這是最枯燥無味的題目。但是這個題目對於將在/已在實務界工作的人來說很實用、很重要(或許也很有趣);如果將來預計做研究的人,一些基礎、有挑戰性的理論就比較適合,舉例,研究犯罪階層體系這麼抽象廣泛的題目,它需要背後有很深厚的哲學基礎。
這兩個最極端的例子告訴我們,其實從興趣這個方向來決定論文題目是很重要的,你在其中一端,本來就會覺得另一端的理論很乏味阿,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沒有一個題目是絕對有趣或無趣,重點在於證明你完成工作的能力:也就是工作態度。耶魯是一個重視研究的學校,曾經我在幫學生寫推薦信的時候,對方教授向我打聽狀況,他第一個問題就是問:這個人有沒有獨力完成工作的能力?這是內行人才會問的問題。你背一個書袋,雄辯滔滔能講出再多理論都沒有用。如果說得出一大堆東西,但是寫不出來,代表你沒有這種完成工作的能力。反映到人生上,可想而知,這種人經營人生也是很容易失敗的。
參、寫論文的前提:應準備/具備的條件
在講寫論文的策略之前,還有一些前提必須先具備:信心跟決心,也就是我要做的事我都做的到,而且我一定要把它做完。人生也是一樣,人生的每一個事件:談戀愛、結婚……都是你人生的一件作品。這每一件作品完成,又是你人生的一個正面的經驗,累積更多正面的經驗,你就會對自己有信心。
題目到底有沒有大小呢?其實小題可以大作,大題也可以小作,就是看每個如何發揮、有沒有信心。如何建立研究信心?我認為一個研究絕對不可能做完的,不然就不會有文藝復興出現。文藝復興就是把前人的生活再過一遍,如果舊題不能新作,文藝復興怎麼會擦出火花?這表示把前人的生活過一遍一樣也可以產生新奇。即使是前人、現在的同一個物體一樣,但是可以不一樣的方式生活、定義不一樣、新的社會價值。例如迷你裙,每個年代的對其定義都不一樣,我年輕時候的迷你裙長相跟現在差多了。
一樣的題目可不可以重寫呢?研究絕對做不完。再舉個例子:
十九世紀德國法學家費爾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有關生與死的理論《論死與不朽》,最近在後世為人重新詮釋,沒想到這個人居然來自巴西。要知道德文、該理論本身就很困難、抽象,這個可能連德文都念不好的小子不但有辦法精確、深刻的體會德文文字,掌握規範論討論下的生與死,此外他也能有個人見解,創造更多新的字。在這之前,德國研究費爾巴哈的人多的是,但是這個巴西小子一個人就掀出一波文藝復興,讓德國人十分尷尬。這除了顯示哲學基礎的重要外,就是我今天一再強調的信心、膽識、決心。
另一個前提:問題意識。問題意識如何培養?沒有捷徑,就是不斷思考。沒有問題意識,你永遠沒有辦法進入研究的大門。沒有進去,任何論文寫作的策略談都不用談。唯有進去了以後,你才能開始跟我談策略。
肆、決定題目,下定決心
基本上,我從來不會幫學生決定題目。我的想法就是你自己決定、你自己負責,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你要承諾你一定會辦到!我認為沒有什麼題目是不能寫的,尤其以我們所上現在的風氣,應該不至於像我當初求學時那樣:教授還會不准學生寫特定題目!在我還在求學的時候,基本上,越抽象的主題我越有興趣(像是罪責理論)、而越有挑戰的題目我越也有興趣(例如戒嚴時代的禁忌內亂罪)。幸或是不幸,我那時候幸好沒選內亂罪,因為寫論文那年年底美麗島事件發生,如果我以這個為題,寫完一定會被退稿!
後來跟指導教授一起選了一個題目:純正不作為。那時候完全不知道這竟然是個大泥淖:只有刑法第十五條居然必須寫成一本書,因為這個理論的後面包山包海,必須把作為與不作為相關所有的東西都唸一遍,你才寫得出來。像這種大題目,教授也不會隨隨便便給學生寫,這關乎這個學生是否有膽識!但是,其實研究這種題目反而讓我收穫很多:要知道大理論的研究者一定也是資深、有學問的學者,他寫出來的東西自然會提供你好的方法論、好的學習方向。結果,我盲目但有膽識的研究結果是好的:我對自己更有信心,我做得到!
伍、資料多還是資料少比較好?這是心還有能力問題
資料少、資料多是否影響很大?其實這也是看研究者的心還有能力。資料多雖然可能淪於膚淺的整理沒有價值,但反面來講,如果是深刻的整理就有價值,對自己功力也有一定幫助。朱敬一先生還是研究院士時,曾在座談會上批評法學的價值:他認為法學問只不過是甲乙丙丁說抄來抄去,沒有創造力、沒有價值。我完全不同意,並且我認為,這就是法學的特色:法律本來就跟社會相生相息,他是用來解決社會問題的。今天針對一件糾紛,本來就會有來自原告之說、來自被告之說,作為仲裁糾紛者,徹底理解每一說、每一個意見,與其充分討論,最後並給予自己的意見,附理由說服他,這本來就是法律之所以存在的價值。我們要有自己的創見,但是不能自說自話,法律的實用性是最重要的。
這就是做法律學問跟寫小說不一樣的地方:學術是對話,這是誰說的,那是誰說的,我們都必須詳實的引註,除了忠於原著、不剽竊他人智慧財產外,對讀者也要有交代。同一篇文章,你不一定就解讀得最好,有能力的讀者如果對文章有興趣、想要進一步思考,可以按你的註解索驥,以自己的方式解讀。
引註這種東西,就是要比較不同人做出的的解讀,看十遍並經過比較後,才能瞭解原文背後的方法論,這個就是仔細的研究。功夫下了,最後提出自己的看法,此時不但你懂別人是怎麼想的,你更有自己的見解,那麼即使資料再多、都是彙整,也不會落於拾人牙慧的窠臼,我所謂的信心就來自於此。拾人牙慧就是懶惰,你要克服你的懶惰,資料多所生的懶惰就是這樣而來。(反駁楊智傑先生有關整理抄襲的論點)
如果今天研究題目的資料來源少更好,因為你有發揮你天縱英才的餘地。我必須說:資料少是假象。資料少不真的是資料少,只是大家的生活的經驗尚未被發掘,應該說尚未被以法學的形式發掘。法學的資料少,不代表生活沒有這些經驗。你要相信,要把眼睛打開,到處去看。現在網路很方便,資料來源很充足,舊瓶裝新酒絕對有可能。比起現在,以前資料搜尋來源跟方法有限,所以前人可能因為檢索方法的限制無法完成的法學研究。但是以現代科技來說,絕對有突破的空間跟可能。同樣的題目,同樣的材料,可以煮出不一樣的菜。
語言能力也是資料獲得多寡的關鍵。有些不管在麼寫,他寫出來的東西就是艱澀難懂,這可能是因為語言能力太差,半調子翻譯、無法掌握實際意義所寫出來的東西。我們所上的學生既然對自己英文能力有自信,就不能偷懶,要多看原文的資料。你有語言能力,就能獲得社會生活經驗,那資料
陸、寫研究論文的習慣與策略
應該先看完所有的資料,再決定自己的方向、看法,還是先有自己的看法,再去看其他補充資料判決,來驗證自己的想法?
寫東西的順序很重要。有一種人,他有好東西想寫,但是想說好東西要放到最後寫,畫龍點睛才精彩。結果,變成他在前面要花很大功夫鋪排,因為前面寫作過程中,他必須一再閃避碰到他核心的寶藏,留待最後,造成寫什麼都左支右絀,一下講這一下講那,沒有一個核心主軸。
所以我認為好東西一開始就要寫出來,把你的創見、你最有的心得的核心在一開始就寫出來,用這個作為主軸去寫,旁邊的想法就會源源不絕,水到渠成,延主線不管往哪條支線都很順利,只怕寫不完不怕沒東西寫。所以,千萬不要一開就去引你不喜歡的別人的說法來前面充字數,期待大家等著看你後面所隱藏的好東西,一般人根本看不下去。
我當大法官八年期間是很快樂的一段期間,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沒有保留。我年輕的時候就是沒有膽識,很怕我懂得不夠,即使有一點心得我就是不敢寫出來,結果後來看到別人寫出來一樣的東西,而發現我當時也是那樣想,豈不是很惋惜我沒有先寫出來,否則就是我的創見了?這也是言論自由所保障的核心內涵,想到什麼就該講出來,不然會退化、會習慣不說出來。已經長大到現在的程度,一定要去開發自己。有素人畫家,也可以有素人寫作家,不用擔心自己還年輕。
最後還是必須強調一次引註詳實的重要性:否則你就是欺騙竊盜,對國內學術發展有很大的侷限與傷害。試想如果你都不加註解,你根本不會發現一整篇文章裡你寫的全部都是別人的話。只有寫註解,才會逼自己去寫、去多看幾遍、去想不一樣的見解,不要和別人重複。
有關做實證研究,這也是研究策略的選擇之一。例如針對判決的實證研究,讓我們可以瞭解法院的態度,瞭解這個國家有權力的人的在想什麼,這個國家權力的規範結構,人民、社會的態度及社會價值觀。巴金曾說過:人被拋進歷史洪流,就是要不斷的來回去看,來回去研究,在歷史與現代交錯中找尋真理。
柒、總結
第一點、寫東西的順序。第二點、引註詳實。做學問一定會有遇到低潮的時候,請不要害怕溝通、尋求協助,找老師、找同學,多看幾遍自己寫的東西,碰壁時就是需要別人把你指引出來,要知道求救也是人生的態度!最後的結論就是要勤勞、有信心。
《後記》
倉促聽寫間,難免與老師所表達的東西不換完全一樣。請大家針對我理解有錯的地方包含並指正拉!不過套許老師課堂說的:你能把老師上課講的東西回家用你自己的話打一遍,那就會變成你的東西。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