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3級 碩班 林誼勳
2013年律師高考及格
全球化的今天,國際經貿整合浪潮來襲,各國紛紛與他國簽訂多邊或雙邊貿易協議,以增加國家於國際市場競爭優勢。台灣於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近年更與新加坡、紐西蘭等國簽訂自由貿易協議(FTA)。然而於太陽花學運後,對於台灣經貿政策的討論,開始升溫。究竟加入自由貿易協議有什麼好處?不加入是否真的會造成台灣被「邊緣化」的問題,都值得我們深入了解。今年五月,交大科法所舉辦服務貿易協議系列講座,第三場特別邀請幾位國際經貿法、經濟學者,以「台灣會被邊緣化嗎?論台灣經貿法律政策走向」為主題舉辦研討會。國內關於太陽花學運後舉辦之法律研討會,多著重於太陽花學運中國家行為之合法性以及學運參與者法律責任等議題之討論,本所研討會則以國際貿易法角度出發,探討全球化貿易整合趨勢以及影響,並對於台灣今後之經貿法律政策進行討論。
本場次第一位講者為科法所陳在方老師。陳在方老師開場時提醒同學,每個議題討論並不會有全錯的論述,思考問題時,也需要對於自己不認同的主張認真思辯,獨立思考,並非全盤否定其價值。關於不加入自由貿易協定,必然導致被邊緣化的問題,在方老師則提出於國際經貿法上,研究邊緣化的對象通常為低度發展國家(LDCs),按台灣目前經濟狀況,討論貿易邊緣化可能還有些過早。而在經濟的面向上,不簽署FTA是否會影響外資投資或台灣進出口貿易的邊緣化,則需要經濟學者深入的研究。
雖簽訂多邊協議相較於雙邊,可能為加入經貿整合更為有效率之方法,但如WTO、TISA、TPP等多邊協議談判進度停滯,雙邊協議仍有簽訂之必要性。若其他國家持續簽訂雙邊FTA,即代表各簽約國將其取得他國超WTO的貿易優惠,一國簽訂之FTA數量較少,雖不必然導致國內進出口毀滅,仍會帶來若干不利影響。
第二位講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FTA&RTA中心的李淳博士,李淳博士指出由於台灣天然資源缺乏以及產業特性之因素,貿易依存度相當高.國際貿易為國家發展的重要項目。李淳博士也為我們分析了台灣目前參與貿易協定之進度,與產業性質與我們相近的韓國為例,我國於FTA或RTA上佈局的進度,遠遠低於競爭對手韓國,當韓國與我們出口近似的商品時,我國產品會因貿易障礙(關稅等)而削弱其在價格上的競爭力。
李淳博士也非常關心後太陽花學運兩岸協議簽訂的展望。目前政府遇到的問題有三,一為將談判前提設定為「兩岸經貿正常化後,再談區域整合」,二為對於產業影響評估僅以利大於弊做空泛的描述,三為無法關照國人對於與大陸交流政治風險之擔憂,以上問題使兩岸協議簽訂遇到困難。李淳博士建議,在談判前提上,台灣政府宜取得對話的主導權,並嘗試更變大前提,使區域經貿整合與兩岸經貿整合,能分別獨立進行,而非受限於單一項目;當局也不妨先做出政治承諾,並管理風險,以鞏固民眾信心,並加強宣傳政府單位製作之產業影響評估,使國人徹底了解兩岸協議之Z與B實質內容,可能為後太陽花學運時代政府對於兩岸協議簽訂可以努力的地方。
第三位講者為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吳建輝老師,吳老師專長為國際貿易法以及歐盟法。吳老師首先分析了此次服務貿易協議簽訂的一些法制上問題,接著與我們介紹歐盟經貿協議談判的機制。吳老師也特別強調,簽訂FTA時應同時作成永續影響評估,告知貿易自由化對於社會問題造成不利影響以及其解決方案。吳老師也提出兩岸協議下若產生爭端,現行條文下僅能透過兩岸以協商解決,並非長久之計,希望未來簽訂之爭端解決協議,可以為更詳盡的規範。
第四位講者為中央大學經濟系邱俊榮教授,從經濟學的面向與我們分析台灣經貿政策走向。邱教授指出簽訂較多的FTA是否必然促進經濟的成長,其實不一定,以韓國為例,其於經濟上的蛻變,不單只因為簽訂FTA數量增加,絕大部分為其產業轉型的成效。台灣政府雖亦致力於產業轉型,不過其視產業轉型為中長期計畫,執行進度緩慢,且台灣廠商相較於研發,更喜好投入大陸市場以獲取穩定且低風險之利潤,故在產業轉型上就相較於韓國為弱勢,並非單純因為沒有簽訂貿易協議造成競爭力流失。
邱教授分析,衡量一國經濟情形所使用之GDP,其計算式為C+I+G+(X-M),由於產品品質或價格優勢並不如他國,故我國X(出口)增加不多。G(政府投入)則因為財政困頓,也很難有增加。而I(投資)的部分,邱教授則認為並不是台灣投資人沒有資金投資,而是其大多投入房地產業。房地產業本身並無不好,只不過將金錢投入房地產業,就沒有資金投入實質的技術升級以及產業轉型,長期而言對於國家競爭力並非好現象。最後,邱教授也與我們分享台灣市場規模的議題,常有論者認為台灣市場過小所以需要積極發展外貿,然而,邱教授認為台灣人口有2300萬,並非一個小市場,市場不大的原因不是因為人口少,而是吸引人民掏出錢包消費的能力不夠,故若欲使經濟有所成長,增加內需或創造內需也不失為一個好作法。
第五位講者為本所薛景文老師,其對於台灣現今之國際經貿整合政策提出其觀察。在貿易整合面相上,私部門可以做的,是加強產業本身的競爭力,而於公部門應致力於保障貿易上的公平競爭。貿易整合潮流中,政府宜加強與社會溝通,評估各個產業優勢以及弱勢,清楚了解與他國進行貿易談判所爭取的項目以及可以讓與的項目是什麼?切勿連自身定位以及需求都還搞不清楚,就急忙與他國簽訂協議,詳細評估後再簽訂可能是比較好的做法。
而民間(媒體、產業、以及學界)亦可以加入評估的行列,使台灣清楚自己的地位,嗣後才能於貿易談判中,與他國交換不同的貿易利益。薛老師最後也勉勵交大同學加強自身專業,日後能夠提供知識,給予與產業、政府建議,使國家發展方向更為明確,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本場次研討會為系列研討會之最後一場。交大科法所/科法學院籌備處秉持著法律教學專業,於本次服務貿易與全球化下台灣系列講座,於青年競爭力、中資入台控管、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到當日台灣經貿政策法律走向之專題舉辦研討會,使與會人士能夠從這些社會上較少討論但仍具有重要性的議題,透過研討會得到一些收穫。
全球化的今天,我們該採取什麼樣的角度看待經貿整合?從不同的專業出發,都會有不同的想法與關照議題。RCEP與TPP等多邊協議之談判在即,各國莫不於談判桌上,為各國爭取貿易上之最大利益,我國也正努力加入多邊協議,希望能過透過貿易條件改善增加我國產品出口競爭力。簽訂貿易協議進度落後,可能會因為他國產品價格降低,導致我國產品競爭力下降,故簽訂貿易協議可能還是我國需要努力的部分。然如何簽訂協議,簽訂內容為何?這些均為國人所關切的議題,希望有關單位能於容許範圍內,增加談判的透明性,國內各社群亦可付出自身關心,給予建言並影響談判過程或內容,以和平的方式思辯、討論表達意見,終局達成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