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3級 碩班 蔡雨臻
會想要到法院實習,其實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對於自己的生涯規劃有點迷惘。雖說都已經讀到了法律研究所,但是對於未來是否要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卻覺得越來越不確定。因此當初才決定要來法院走走,想要看看自己到底適不適合繼續待在這個圈子裡。另外也因為自己未來要寫的論文題目與醫療糾紛有關係,但一直還沒有頭緒,所以才想到醫療專股來看看。
在實習的這段期間體會到最深刻的就是,實務跟學界的落差。法官常常會突然問我們一些以往在讀刑事訴訟法上學理比較沒有討論到的議題,或是我們在學習訴訟法時老師常常會跳掉的單元,例如像是刑事附帶民事的程序,以往在學習時往往都是法條看一看,但沒想到真的在實務操作時,比想像的還要複雜很多。
另外,在真實看到法院實務上的運作後,真的覺得實務工作非常的辛苦。每一個案件的卷證都非常的厚,一開始根本不知從何看起。還記得法官給的第一個案件,在法院看了快兩天都還沒有消化完,後來是法官來檢討以後才有抓到一點點脈絡。
而法官也常常會在開庭前將開庭的相關卷證資料,讓我們預先閱讀。閱卷後再參與旁聽法庭,真的能夠更有助於對案件的了解。有趣的是訴訟進行前,法官有時候會請我們先思考該案的辯護人所可能會採取的訴訟策略,待到開庭時,有時觀察到辯護人所採取的策略完全超乎我們的預期,法官也會和我們討論辯護人採取的策略是否真的是最有利於自己當事人。另外,開庭時檢察官也給了我們很多的指導,檢察官常常私底下會與我們談和解的策略,並且讓我們看到開庭時檢察機關在一個訴訟中所能夠盡到最大的努力。
最後,在經歷過這次實習後,雖然對於法官與檢察官的生活沒有增加多少的憧憬,但是對於這些職務所能帶來的影響力以及敬重加深了很多,也看見許多實務上的操作方式。實習結束後,期許自己能好好磨練荒廢許久的法律,成為一個能夠理解當事人,而不愧對自己工作岡位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