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心得】標準必要專利及合理權利金研討會

作者/ 科法所 2017級 碩士班 翁章傑

標準,使專利從單純的技術手段之排他權,在人為約定下進一步擴張成為該技術目的中唯一之獨佔力量;然而任何一種產品如果獨佔了一種需求下的所有供給可能,就會涉及公平交易中壟斷力量與濫用之問題,此時專利排他本質便會與競爭法中不法剝奪交易之規範衝突。在相同促進競爭與創新之本質目的下,卻產生截然相反的內在價值擷抗,讓執法者、遵循者與判斷者都陷入兩難,而衝突的唯一出路,就在於回歸兩者共通的促進競爭與創新本質,慢慢爬梳出兩著共通之源流與找尋分歧的起點,方能兼顧兩者共通價值而各自獨有面貌,創建符合法秩序理想的完滿解方。

而本次標準必要專利及合理權利金研討會便以如此的結構所穩健的鋪陳出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完整面貌。在兩次的大會演講中,劉尚志院長與陳志民教授分別從專利、損害賠償計算基礎,以及公平法中競爭之本質,慢慢梳理出標準必要專利各個面向千絲萬縷的關係。接者再由莊弘鈺教授、楊智傑教授以高通案為主之案例,綜觀美國、歐洲與亞洲各國之實際執法,分析在實務面向上,標準必要專利涉及那些問題,而世界各國之觀點又為如何,進行細膩且完整的討論,最後則由劉尚志院長與莊弘鈺教授針對合理權利金計算上,根據美歐英日等國之量化研究,務實的歸納分析出目前主要的合理權利金計算方法與影響因子,找出在未來實務家涉及相關問題時之從理論到最實際運用面的完整指導原則。

在國內標準必要專利之討論雖然都在近年才陸續展開,但在今日,也早屬於科技相關法律領域中已經耳熟能詳的題材,單純「公平合理無歧視」、15項計算因子等表面之討論早屬於舊聞,然讓人收穫豐富的是本次演討會務實卻蘊含深度的突破過往的陳舊,並真正帶來思維上突破以及務實的解決問題方案。譬如,從法理上回歸標準必要專利之本質,而不再陷於Georgia-Pacific案15項標準之瑣碎文字,真正建構完整且可遵循之規範,抑或從科學數據上分析歸納實際各國法院在不同社會脈絡下,對於合理權利金務實之計算式等,也或提出競爭法中各可能與標準必要專利交錯之規範原則,並且又拉高至該原則整體歷史與學說之發展進程,歸納出與今日情況之相同與相異處,調整出能針對當今景況之獨特又保持核心價值之新規則。凡此種種都使聆聽本次演討會,能感受過往豐碩思想啟蒙之餘,再次遠眺,而與全面而複雜的問題面對面,並勇敢提出解決的可能,收穫豐碩。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