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科法所 2018級 科技組 蘇珊霈
一、 緣起
因大學未能有機會出國交換,於上研究所前便期許自己能夠有機會赴海外實習並且生活一段時間的經驗;除了希望藉此增進自己實務上的工作經驗外,也能夠學習並體驗到學校以外的事物。而經由交大科法所金孟華副教授的介紹,得知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專院校的學生有赴東南亞實習的機會,特別有新南向學海築夢計劃補助出國獎助金;此外,亦有許多前一梯次的學長姐分享前往新加坡的經驗,也讓我萌生申請前往新加坡法律扶助機構實習的想法。
二、國外實習機構簡介
Law Society Pro Bono of Singapore,相當於我國的法律扶助機構,成立於2007年,為新加坡律師公會旗下的公益組織,並接受新加坡法務部資助,其目標提供經濟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或低廉的法律援助。該機構又可分為三個於社區中運行的機構,分別為社區發展協會(Community Development Councils, CDC)、主要處理私法案件的法律諮詢診所(Community Justice Centre, CJC)以及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刑事法律扶助機構(Criminal Legal Aid Scheme, CLAS);而我在此次的實習中服務的機構即為CLAS。該機構主要提拱刑事法律扶助,並且透過兩次面談確認被告之案情緣由與經濟狀況後,給予符合該機構申請資格之被告法律扶助。
三、國外實習企業或機構之學習心得
此次實習總共四週,第一週與第三週分別為幫助訪談室內的律師或者CLAS的義務律師做英文筆記;而第二週與第四週則為幫助前台申請人進行資料審查與溝通,因此於以下拆分為兩塊進行描述:
(一)面談紀錄
面談紀錄主要在律師與被告進行針對案情的談話中記錄案情事實、法律爭點以及被告個人是否具有情可憫恕的情節,而此項工作最主要的能力即為英文聽寫。剛開始進行這份工作並不是很順利,因為新加坡的口音讓我相當不習慣,除了[b] / [p]、[t] / [d]不分外,新加坡人慣常省略一個字的onset 音,也會習慣不發捲舌音[r],這與美式發音相當不同,也讓我花了幾天才開始適應。除此之外,我對於刑事法中的英文詞彙相當陌生,若律師開始講到專業詞彙,例如某種精神疾病、毒品名稱、身體體液檢驗,也會因為不瞭解意思,而無法精確的紀錄。然而在一個禮拜後,我也觀察到大部分新加坡的案件多為毒品相關案件,因此也漸漸學習到相關詞彙與刑事法律英文詞彙。
然而這份工作不僅僅是學習英文而已,透過與律師的對話讓我受益良多。其中有一位律師在諮詢完最後一位被告後,和我分享為什麼她選擇來法律扶助提供諮商。而在那之前,律師是和一位吸食毒品的被告進行面談,被告向律師主張因為多年來的睡眠問題,她希望能夠藉由藥物解決,於是她經由友人的介紹,用虛擬貨幣在網路上購買安眠藥物,但她並不知曉她實際上購買到毒品,也因此開始染上毒癮。然而在結束諮詢後,律師卻扭頭突然問我是否相信她的抗辯,我當時覺得這個問題來得又急又快,只能乾巴巴的回答「我不知道。」聽完我回答的律師卻非常直接了當的跟我說「我不相信她沒有吸毒,妳看看她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但是律師話鋒一轉,除了開始詢問我選擇鑽研的法律領域外,也分享了她從事法律扶助的原因與心得。她提到她曾經遇過很多被告,知道會在這裡尋求法律扶助的被告,大多都是迫不得已和被逼到絕境的,即便有些人的確會向她說慌,但她認為每一個人不分貧富貴賤,都應該有機會能夠有得到訴訟援助的機會(有點不確定如何翻譯,但大意是這樣的),這也是她多年來始終會來法律扶助機構提供諮商的原因。聽完這番話其實讓我感觸滿多的,有時候的卻會覺得法律好像只為富人服務,因為透過教育或者較多的資源,理解法律乃至得到法律相關服務並非難事;但對於低層人民來說,法律、法院、訴訟似乎是很難理解而且遙遠的,這樣的落差也讓我開始思考自己在鑽研勞動法的時候,立基點應該為如何,以及我的心態應該如何調整。
(二)前台申請流程
在前台協助申請程序主要工作為告知申請人相關義務、協助印出相關資料與檢查資料是否齊全。在此項工作中,我覺得最困難的並非語言溝通的問題,而是各式各樣的申請人有各式各樣的問題和需求,這部分非常考驗我的耐心與應變能力。在兩週的實習過程,我們遇到了一些因為訴訟而焦慮的申請人,這些人多為中低階層的民眾,因為難以負擔委任辯護人的費用才前往CLAS,希望藉此可以得到幫助。因此在過程中不免因為程序過於繁雜而出現情緒不穩的情況。然而我觀察到CLAS的行政人員在面對這種狀況時還是非常有耐心,不會因為他們出現情緒失控的狀況就和他們槓起來。也因此我在這個實習工作中,學到更多的是如何去同理這一群人,並且更為有耐心的幫助他們。曾經我和一位同事有遇到一位較為棘手的申請人,該申請人的判決已經確定了,但她仍想再提出再審,因此透過一位友人的信件的轉介,她以為能夠前往CLAS尋求法律扶助;然而,CLAS並不受理判決已經確定過的案件。在該申請人得知她並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訊息後,她感到非常憤怒,並且質疑行政人員的判斷,她認為該信件已經明確指出她得以透過CLAS尋求幫助,應該是行政人員不懂「再審」為何,才得出她無法申請法扶的結論,最後堅持律師需要出面與她談話。在過程中該名行政人員一直不停遭受質疑以及惡言相對,剛開始我會認為沒必要如此容忍,而應該要fight back。然而事後她卻和我說,其實當下她是滿憤怒和無奈的,然而表現她的憤怒並不會使該申請人的情緒緩和,反而會將場面弄得更失控,因此冷靜的回應能夠讓申請人意識到自己的態度不佳。而這一番話讓我能夠去思考以及學習如何與申請人乃至執業後未來的客戶應對進退。
四、國外實習之生活經驗
(一)飲食
原本以為來到新加坡,會因為飲食不太一樣所以會有不適應的情況出現,但沒想到新加坡飲食整體而言與台灣差不多,不過因為天氣炎熱以及多元民族的關係,除了食物整體偏辣以外,印度料理、馬來西亞以及東南亞料理更是隨處可以見。在新加坡的攤販多位於食物商場內(food court),商場內的食物攤位劃分得很整齊,裡面也像百貨公司美食街一樣有許多公共桌椅。在當地除了有名的叻沙麵以外,沙爹(一種烤肉串)、松發肉骨茶以及蝦麵都非常有名;除此之外,新加坡和台灣一樣有賣自助餐,除了價格經濟實惠以外,菜色並不僅限於中式料理,而有許多馬來西亞菜色。
(二)旅遊觀光
在新加坡幾乎可以靠著雙腳到不同的景點,不只是因為當地的捷運相當路線相當多所帶來的便捷,也因為新加破不大的緣故,在週休二日到處跑幾乎不是難事。
而新加坡讓我最感到驚豔的是當地的建築物,因為這些建築物的形狀都非常具有特色,除了有榴槤形狀的國家音樂廳以外,兩個大型溫室花園聳立在世界樹附近,裡面的植物不僅非常多元和漂亮,由下往上的長廊更可以看到整個濱海灣花園附近的城市景色。除此之外,濱海灣花園旁的世界樹也相當讓人驚覺,晚上有一段時間都會有一段精彩的燈光秀。
五、感想與建議
在這次實習中收穫真的非常多,不只是在實習工作中學習到不同的職場軟實力,以能夠在自己往後執業後有所學習與運用外,在文化、飲食以及與新加坡人的互動中都有一種自己成為當地居民,並生活在這個城市的錯覺。而這份體驗是我過去不曾有過的,也讓我覺得非常珍惜這一段時間所經驗到的事物。真的非常感謝學海築夢計畫願意資助我這一筆獎助金,讓我能夠不拘限在自己的視野中,而能有更廣闊的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