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心得】冤獄平反協會實習心得

作者 /科法所 2018級 科技組 楊詠涵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下稱平冤會)成立於2012年,以「冤案救援」、「無辜者關懷行動」、「制度改革與冤案研究」以及「公眾倡議與國際串連」為主要工作,其中又以「冤案救援」為核心目標。平冤會僅受理「真實無辜」之案件,並以「無效科學證據」或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為主要切入救援方向,協助有罪確定的刑事定讞冤錯案件爭取平反。

  我在2019年9月到2020年1月到平冤會實習,並於實習結束後轉任志工。而這段期間內,主要工作之一係加入已於2019年成功開啟再審之謝志宏案(下稱謝案)的救援團隊,協助整理例審筆錄、搜尋實務判決,也隨著救援團隊一同到台南高分院法院旁聽開庭,並撰寫開庭紀錄。在實習及當志工期間,非常幸運地跟到了謝案的交互詰問、證據調查,以及最後的言詞辯論庭,每一次的旁聽都有不同的收穫。除了見識到不同的交互詰問技巧、對質詰問方式,也能從每一次開庭前的律師團會議中,明確知道這一次開庭的主題及方向為何,有什麼問題該問、有什麼問題問了可能會自亂陣腳等,這些都是平常在學校無法習得的實務技巧。

而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次,係2019年12月謝案的交互詰問庭,該次開庭主要目的係交互詰問另一名共同被告郭俊偉,由謝案的義務律師團進行反詰問。與傳統反詰問可能採用誘導或直接切入待證事項的問法不同,當天義務律師採用故事敘述型的反詰問方法。在反詰問的過程中,律師不斷向郭俊偉詢問、確認當天案發過程的細節,而這些問題很明顯都必須是案發當天在現場之人才會知道的「犯罪細節」。這樣的問法穿插了敵性與非敵性的問題,卻能感受到郭俊偉漸漸開始自亂陣腳,講話會開始跳針,情緒也越來越激動,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到郭俊偉想要掩蓋事實和替自己辯駁的本意。這次開庭其實是我第一次實際接觸到法庭的交互詰問,卻也完全顛覆了自己對交互詰問的認知,非常精采,也非常受用。

除了謝案的救援之外,實習期間另一個很重要的工作是協助審案,我也參與了非常多次平冤會的案件初審會議。每年到平冤會申冤的案子非常多,因此實習生及志工的任務,便是從已定讞的判決中,整理出可能的疑點,並判斷是否有不當解讀、使用科學證據,抑或偵審中是否有違反正當程序之行為。因每次參與初審會議的人員不盡相同,除了平冤會成員、審案志工外,也會有義務律師參與討論,因此案件報告後的討論有助於了解目前實務上針對不同案件種類的作法,抑或不同的學說見解等,激盪出非常多的火花。我也常在私底下與另一名實習生討論彼此的案件,若遇到較為複雜的案件,會一起探討為何法官會這麼判、罪名是如何成立、案件有何疑點等,透過討論及解惑的方式,我認為對於學習很有幫助,印象也會更為深刻。此外,因為初審會議是決定申冤人的案件是否要進入後續救援程序的第一步,因此對我而言,參與初審會議學到最重要的部分是透過每一次報告後法務、律師以及各志工的反饋,能夠從頭開始了解一個冤案的救援是怎麼形成的,該怎麼從判決書中找出可能的破點、科學證據應該用什麼角度去看、有什麼證據可以再行研究及提出、後續該如何繼續審查等,令人受益良多。

冤獄平反協會是我在研究所改念法律之後來到的第一個法律相關實習單位。一直覺得能夠來到這邊很幸運,可以從頭了解冤案救援的過程,接觸到許多科學證據,以及即使從事實務工作可能也較少有機會接觸到的部分。我很喜歡在平冤會認識的每個人,除了平冤會的成員外,還有其他的實習生、志工;這裡認真、嚴謹又不失輕鬆幽默的氛圍讓人工作起來也非常舒服。很感謝平冤會在這半年間教導我的一切,給了我許多接觸法律後的第一次經驗,包括參與律師團會議、法案討論會議、參訪看守所等,也期許自己在往後讀法律的路途上,能夠時時保持的一顆嚴謹、懷疑但不失溫柔的心。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