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2022年10月27(四) 13:30 – 16:00
文/賴怡君(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外送員:收到辱罵訊息、被偷摸騷擾,我只能繼續騎過去、微笑面對…
2022年10月27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與管理科學系,以及台灣勞動者協會合作主辦「餐飲外送員工作的性別觀點」座談會。本次座談會邀請到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的李柏毅助理教授擔任引言人,分享其針對外送員勞動條件所做的最新問卷調查結果,尤其是在性別領域的發現,包括女性外送員面臨性騷擾的問題,並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法所邱羽凡副教授的主持下,與各大外送工會、女性外送員、勞動與社會領域專家交流與討論,以期提高社會對外送員勞動條件的關注與增進其勞動保障。
(註:本次座談會發表內容尚於研究階段,因此以下僅摘錄部分內容,並著重在與會者的專業與經驗分享,至於完整研究成果,請以李柏毅教授的後續發表為主)
不同性別外送員從事外送工作的原因有待進一步釐清
李柏毅教授的初步研究成果顯示,普遍男性外送員從事外送工作的時間較女性外送員長,也因此在報酬方面亦呈現男多女少的趨勢。對此,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潘美玲教授指出,初步研究發現的是「不同工不同酬」現象,因此未來要處理的問題是造成「不同工」的背後原因。
桃園產業總工會林佳瑋顧問分享,桃園許多工廠為配合女性勞工的家庭照顧角色,因此下班時間都比5點還早,「因為媽媽下班後就可以馬上去接小孩或去黃昏市場買菜、煮飯。這導致沒調薪也沒關係,最重要的是別叫她加班!」也因此建議未來研究還可再進一步去探討女性外送員投入這份工作的動機。此外,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黃怡翎執行長也點出,目前外送工作者需自備交通工具,而這可能會間接讓女性較難全職投入,原因可能涉及家庭主要交通工具使用者非女性成員、女性較難負擔交通工具費用等等。另外,外送工作的環境是否友善女性也可能是關鍵,包括是否有足夠的廁所能因應女性的生理期需求等,若工作環境對女性不友善,也可能會造成女性投入時間較短。
性騷擾、言語暴力頻傳!取餐偷摸手、打電話騷擾、全裸取餐、辱罵訊息樣樣來…
倘若收入高低是因為男女外送員投入時間多寡造成,無關性別,那麼投入時間較短的女性外送員,卻較常遭受性騷擾的結果背後,就應該存有性別因素。根據李柏毅教授的調查顯示,男性外送員較容易遭遇言語或肢體暴力,而女性外送員則較容易遭受性騷擾。或許工作環境對女性外送員不友善的原因,除了廁所需求難尋以外,更為嚴峻的是性騷擾問題。
「客人看有些女生漂亮,只要是女生送餐的時候,就會順勢摸她的手,這也是一種騷擾,但我們也不能拒絕給人家摸手,你交餐給客人,客人要怎麼拿是他自由,就沒辦法!」新竹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文萬華理事表示,日前也有外送員被要求送餐點上樓,卻遇到穿情趣內褲或甚至直接全裸取餐的消費者;而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黃紫琳外送員也分享自己曾被瘋狂打電話約吃飯的騷擾經驗。台灣勞動者協會吳昭儒理事分析由於性騷擾往往因職場權力不對等而發生,「外送員是單獨作業的工作,…,送貨當下,一般人會覺得是送茶水的小弟、小妹,權力關係就是會在消費者這邊,覺得可以虧她。」
除此之外,外送員也經常在送餐過程中收到消費者的辱罵催促訊息,「遇到一個這樣暴躁的客人,如果快到那邊的時候,你敢拿過去嗎?…,你可以選擇把餐點拿回店裡面不送,但是你會被拉休長達30分鐘!當我不想接到比較可怕的客人時,我們沒有拒絕的權利,這才是問題。」文萬華理事道出外送員的無奈。目前外送平台只有顧客能評分外送員,外送員無法評分顧客,導致為了避免顧客不高興、被寫負評而影響接單率或停權,許多外送員遭遇性騷擾、言語暴力等危險時只能獨自承受或自己做好準備面對。
「那種半夜送到比較黑的巷子,或是我完全不熟的地方,我可能就會打電話給我朋友壯膽,至少我怎麼樣了,我朋友才知道可以趕快來救我。」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李佩蓉外送員分享親身經驗,也表示一些全由女性外送員組成的社群,不時會有團購秘錄器或辣椒水的活動出現;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陳慧賢 外送員也分享自保方法,「像我自己遇到壞客人,我會在Google地圖上面註記,會標記他的地址、他是怎麼樣的客人,身上也會帶秘錄器。」另外一位不方便具名的女外送員也分享自己會透過裝扮隱藏女性特徵、說話時刻意壓低聲音,來避免被性騷擾。
外送員們的自保手段五花八樣,但其實都是退無可退的下策,平台業者的消極作為讓外送員面對危險時只能單打獨鬥,甚至連回報遭受危害也不敢。
平台管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能不能處理?
外送平台只允許消費者單向評價外送員的機制,讓外送員擔心影響生計而多半不敢回報。縱使回報,平台也僅會建議轉單,但轉單後外送員又會被強制休息30分鐘。除此之外,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莊智傑監事也指出,平台對於消費者的身分沒有查核機制,僅憑手機號碼便可註冊,因此外送員回報後也可能抓不到人,形同整起性騷擾或言語暴力事件,最後可能僅有外送員一人受罰。
對此,綜合與會者們的想法,平台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包括完善回報機制讓惡意消費者能被識別、教育消費者取餐禮儀、假帳號識別、示警機制、取消轉單拉休機制、補助秘錄器以利舉證、隱匿外送員手機號碼等。然而,外送平台業者在我國現行法律上有無義務去協助外送員做預防?不無疑義。
在我國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雙方勞資關係未明之際,外送員的身分若是「勞工」,那就適用 #性別工作平等法,而能要求平台業者擔起「雇主」的責任做好性騷擾防治措施。事實上,今(2022)年3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早已做出外送員屬於「勞工」的判決,其理由包括外送員必需依照外送平台的明確指示進行取餐與送餐,並無獨立決定如何提供勞務的空間,具有人格上從屬性。另外,外送平台設計的報酬給付與獎勵方案,使得外送員提供的外送服務必須達到一定的次數才能獲得較高報酬,又由於送餐服務大多集中在固定用餐時間內,外送員也必須在密集時間內完成外送服務,或者必須延長工作時間,以便獲取維持生活的收入水準,可知外送員對於外送平台存在經濟上從屬性。此外,對於外送員的工作表現有評分機制,對於未達標者可以施以停權處分,可知外送平台是將外送員納入其組織內,對於不符合工作規範、指令要求或表現不佳者施以停權、扣除獎勵等處分,也可證實外送員對於外送平台有組織上從屬性。(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46號判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規定,當勞雇關係具有從屬性時,雙方之間為勞動關係,簽署的契約也應視為勞動契約,而非承攬契約。
然而,目前我國平台業者多宣稱其與外送員間之法律關係為承攬關係,在承攬關係下,外送員的身分並非「勞工」,而為「自營作業者」。若外送員的身分是「自營作業者」,依照我國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的規定,受「雇主」保護的對象為「受僱者」、「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以及「技術生」、「建教生」、「實習生」,至於「自營作業者」則無適用之餘地。換言之,若外送員屬於「自營作業者」,則在遭受性騷擾時,將無法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平台業者負起「雇主」之責獲得補救措施。
事實上,勞雇關係不能只單看契約標題或內容,仍要以雙方實際的關係來認定。雖判決限於個案判斷,但前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已使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的法律關係難題露出一道曙光。不過,在遭遇性騷擾或言語肢體暴力事件的情況下,縱使外送員的身分是「自營作業者」,目前平台業者在法律上也有義務去協助外送員做預防與補救。
再者,外送員也經常遭遇言語或肢體暴力事件,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1款規定,無論是「勞工」或「自營作業者」皆為該法所稱的「工作者」,而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所有規定。依照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事業主應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工作者免於發生職業災害,其中「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之侵害」也算職業災害,因此言語侮辱、性騷擾等也能落入範疇。若事業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採取預防措施,工作者得依同法第39條申訴,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將實施檢查,違反者將處以罰鍰。
外送勞動問題未止息:誤以為工會只有投保功能、車禍不敢回報…
本次座談會除了討論性別因素衍生的問題以外,與會者也提到其他外送產業面臨的問題。首先,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陳昱安理事長指出,外送員參加產職業工會比例偏低的狀況,認為原因在於許多外送員誤以為工會的功能就是投保勞健保,且不能加入複數工會,「他們並不知道產業工會跟職業工會不衝突,我可以同時有正職工作、有勞健保,但我同時也可以加入產業工會,這是大部分外送員不了解的地方。」若工會會員多,團結後能更有利於和平台業者討論勞動條件的提升。
再者,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陳翊瑜外送員也提到外送員發生車禍不敢回報的困境,「…因為當時很多人說回報出車禍的話,那可能會先被停權,有時候可能甚至停到一個禮拜。」平台業者無分肇事責任歸屬或損傷大小一律停權的機制,將會影響外送員生計,因此與會者也建議平台應讓外送員有自行選擇車禍後要不要繼續工作的權利。此外,陳昱安理事長也提到平台業者應該控管消費者點餐的數量,若允許消費者無限制選購,將導致外送員的交通工具無法負荷,進而可能會提高交通事故發生風險。
本次座談會在邱羽凡教授的主持、李柏毅教授的引言,以及與會者們熱烈的交流討論中順利落幕,但外送工作所衍生的勞動問題仍未止息,還有待更多的討論與研究來了解外送員的工作現況與困境,以協助完善其勞動條件的保障。
(*引用請註明出處*)
◼︎主持人:邱羽凡|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引言人:李柏毅|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助理教授
◼︎與談人:
潘美玲|陽明交通大學人文社會學系教授
林佳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
黃怡翎|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
吳昭儒|台灣勞動者協會理事
陳昱安、李佩蓉|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外送員
石家穎、黃紫琳|桃園市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外送員
陳翊瑜、陳慧賢|桃園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外送員
文萬華|新竹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
莊智傑|新竹市外送平台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監事
李建明|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理事長
主辦單位: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陽明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系、台灣勞動者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