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段奇琬
2007年通過律師高考與司法特考司法官類
由科技與法律研究所林志潔老師開設的通識課程「愛情的法律學分」,獲得同學廣大回應與好評。林老師希望給交大學生更多人文社會相關知識,達到大學全人教育的目標。因此該課程設計一系列男女關係中可能會碰到的主題以及可能應用到的法律知識。
愛情與法律的激盪
林老師表示交大男生比例較高,而環境也讓學生容易待在校園,因此利用同學可能較關心的愛情主題吸引學生選課。此外,林老師認為:「法律就像音樂調頻一樣充斥生活四周,而學生大多數時候並沒有對上頻道、察覺法律的存在。」多數人對法律知識漠不關心,林老師希望讓同學知道瞭解法律能夠保護自己。
平時上課藉由安排的主題討論相關法律概念。例如從借用物品開始談到民法中的財產關係,或從網路散佈清涼照片談刑法中的猥褻罪等。此外利用放映如外籍配偶相關紀錄片,讓學生了解社會不同團體並培養同理心。學生問過最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刑法不處罰欺騙感情的人?因為刑法要求確定性、而感情卻是抽象的,所以無法明確界定轉移行為。這樣活絡的討論氣氛使學生受益良多。
日日春阿姨事件
林老師曾安排日日春關懷機構的阿姨到交大演講,沒想到在演講前夕接到表示對於「聽妓女演講感到不舒服」的紙條。林老師對此感到震撼灰心,但她非常感謝校方極力支持,向學生統計調查的結果也一致希望演講照常。
日日春阿姨外表就像鄰居媽媽,一舉破除同學對於性工作者的迷思;演講內容也讓同學了解,公娼和援助交際是不同階層的,因為生活困難而成為公娼的女性,被取銷執照後沒有就職輔導的她們要維持生計是多麼困難。不僅讓學生了解公娼的現況,更進一步反思法律執行的不足與粗糙。其他較模糊的灰色地帶,例如同性戀議題,同樣在討論之列,顯示企圖帶領學生觀照社會不同階層狀況之目標。
林老師希望有機會能再繼續開設例如生命的法律學分、財產的法律學分等等,將各種生活需要的法律議題有系統的介紹給交大全體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