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陳鋕雄 老師
在五月十三日司法院賴英照院長主持的「「司法實務與法學教育整合─以研究生法院實習制度為例」座談會,會後一些法界先進詢問:其他學校舉辦的法院實習課程,均遇到同學選修意願不高的問題。若修課同學人數太多,又會排擠到同校其他課程,使其他老師課程的修課人數減少。而且指導此課程,需要老師花費許多原本可用於研究的時間,因此有意願指導本課程的老師甚少,你們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其實,本所開全國風氣之先,首創此課程,一路上所遭遇的困難實在難以計數。但各國近年來的實踐,已證明妥善規劃的實習課程,是培養優質法律人才的必備條件。作為一個student-centered的法律專業研究所,對於規劃本課程過程中的種種困難,本所除勇往直前、努力克服之外,沒有其他心態可以面對。
由台北地方法院提供的實習機會,在新任院長楊院長的支持下,有了更為精緻的規劃。為讓同學進入實習階段前有更充份的準備,本所將於八月底提供「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課程,邀請資深司法專家,用實際案例為教材,引導同學逐步深入了解訴訟過程辯論攻防的種種微妙之處。未來本課程將發展成更完整的課程,綜合法律檢索與法律文書寫作,協助同學完成進入司法實務前的充分準備。本期刊登科技組碩班三年級邱映潔同學在北院實習的心得,說明此課程對她生涯規劃的影響。
由於台北地院空間有限,且部分同學定居新竹,北上實習不便,因此我們積極為同學尋找其他實習機會。在王文杰所長積極奔走之下,幸獲新竹地院茆臺雲院長大力支持,給予本所同學另一個實習場域。新竹地院並在空間極為緊迫的情況下,撥款為同學特別裝潢了一個精美辦公空間。本期由本所第一位在竹院實習的楊筑安同學,與大家分享她在竹院的實習心得。
除了台北、新竹兩法院外,本所尚積極開發其他型態的實習課程,以滿足同學不同人生規劃的實習需求。目前本所已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合作,從律師界的角度,指導同學參與涉及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的案件。該計劃每年分為一月及七月開始,實習總時數為九十小時,其中有三十小時科際整合的習前訓練,由資深訴訟律師、法醫、社工等不同領域的專家進行講解。本期由第一位參與此實習課程的丁俞尹同學,就她加入該會的蘇建和案實習生助理計劃,撰文分享她的實習經驗。
本所發展實習課程雖已達第三年,但相較於法治先進國家完整的實習規劃,仍有許多亟待急起直追的改進空間。我們將一本初衷繼續規劃,為提昇我國法律實務人才的整體素質而不斷努力。也盼望各界,尤其是具有教育熱忱的法界先進,能給予我們支持、鼓勵,與我們共同打造法律實習課程的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