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力軍、新學程、新里程碑:科法所的無限新希望

作者/科法所 劉尚志 老師
交大科法所創所所長
台灣科技法學會理事長

歡迎林建中老師加入本所與新創學程

2008年8月,本所新進了林建中老師。建中是賓州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台大學士、碩士,歷經五年的檢察官生涯;在美求學時,專攻美國企業經營與財務金融相關的法律。建中一進本所,就協助創設與執行”爭端解決與衝突管理”學程,也就是在訴訟之外,另外有了解決爭端的替代方案。

這個學程,在台灣是首創,也是法律人結合社會力量,解決紛爭的一道橋樑。由於我們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合作進行”調解”課程的開辦,我們同時開設了研究所認證的學分學程(Graduate Certificate Program)—“調解與爭端解決”的專業培訓。調解(Mediation)是個全球趨勢,我們又開風氣之先。

美國法學程:陳鋕雄老師的新點子

這個點子是鋕雄與立達老師一起討論出來的。放眼全台,我們有長期(七年來)打下的基礎及合作團隊(超人的老師及助理),足以實現這個構想。我們希望每位對美國法律有興趣的人,不論以前是哪個學校畢業的,都能由本所受益,也與本所建立關係。我們不但幫助有意留學美國的人,也為無法出國而需要美國法知識的在地族群服務,加上美國學校來台也優先與本所合作,這是一個正面循環。

訴訟實務書狀撰寫、法院與企業實習:林志潔與陳鋕雄老師的創作

法院實習是我們已經建立的典範。司法院賴英照院長目前正大力推動實務界與法學界的合作,並於八月二十二日訂頒「司法院所屬各機關辦理司法實務與法學教育整合要點」,為本所及其他各校的法院實習課程提供了正式法源基礎。而該辦法所規定的各種要點,例如實習時數不得少於一百六十小時、實習前所屬院校應施以相當培訓、實習生應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處理事務,以及實習日誌和成績考評表等規定,均和本所與台北地方法院建立之實習規則若合符節。足見本所首創司法實習課程的理念,已逐漸為各界所認同。

今年我們得到台積電副總經理,也是本所教授杜東佑老師的首肯,可以選派學生到台積電實習。

我們開設的「訴訟實務書狀撰寫」課程,前幾天才圓滿結束暑期的課程。台北地院法官,本所的何俏美與孫曉青(現調往士林地院)同學,多方奔走邀約法官講座,博士班林三元法官提供卷宗並批改考卷,加上本所助理與同學的協助,才讓這個課程充實又有效率。這個課程讓我們看到科法的傳承,回憶起已經轉任智財法院的蔡惠如、林欣蓉法官以往的辛勤與投入。

這門課程在國內應屬革命性課程,來上課的幾位司法官講座(非本所學生),都與我們分享一個重要的訊息,這個課程是他們當年想上卻未有機會學習的。

聖路易華盛頓大學、芝加哥馬歇爾法學院來本所授課

今年的暑假我們繼續提供了與美國John Marshall Law School (JMLS)雙聯學位的合作的課程。除了由Michael Seng教授來講授”美國憲法”外,在林志潔老師的努力下,Julie Spanbauer教授也在Fulbright獎學金資助下前本所開設”美國商事法律”。

新學期中,本所也有一門遠距課程,由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的智慧財產權威Charles McManis教授美國JD同步與e化遠距課程”美國商標與競爭法”。此外,Douglas La Pierre教授親自到本所講授”美國法專題”,有關美國州與聯邦對商業的管制。本所的國際課程,由於陳鋕雄老師從他的母校引進更多的合作教學,使我們的國際化更為落實。

年輕生力軍的加入,讓我們更多元、更有活力,更為茁壯

科法所不斷地在邁進,在突破。這個年輕、沒有傳統資源的研究所,最重要的資產就是我們的老師、學生與助理同仁。開創、傳承、突破,是我們的生命力。看到科法所,就看到無限的新希望。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