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林建中 老師
法律作為人類社會設計的一種,最主要的功能即在於解決紛爭並避免衝突。然而,法律解決紛爭的功能,在實際運用上,很大程度卻一方面需要良好的溝通技巧與說服能力以為輔佐,同時加上對於各種紛爭解決制度上的精確瞭解,才能真正達到解決紛爭的功能。
本於以上的目的,交大科法所試著填補傳統法學教育裡對此種談判調解能力訓練的空缺,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合作,於本學期開辦『調解與爭端解決專業人才培訓』!此一培訓,一方面希望填補傳統大陸法系律師養成訓練中,偏重法律體系解析但欠缺實際說服(包括說服當事人與說服法院的能力)訓練的問題。另方面,本學程的目標對象更跨越一般的法律人,同時也希望針對不同類型的爭議(像是商業、工程、家庭、外交等)進行分析,以期能將協商、說服能力整合成為整體爭端解決能力的一環。並預計在此一規劃下,提供各個不同領域專業人士更好的說服能力與各種爭端解決技巧。
本培訓細部規劃上,除了基礎理論的部分,將包括仲裁、調解、協商、衝突解決的一般理論外,同時也特別強調實際案例的操作演練,期待透過多樣的案例分析與實際演練,以能提供清楚而可操作的能力、知識與技巧。同時在課程規劃中,在接下來的學期中,也將逐步以選修課程的方式,針對不同案件類型的爭議,例如工程爭議、勞動糾紛、商務調解、以及家庭事件調解協商等各種不同紛爭,提供進一步的訓練課程,以滿足各種不同領域裡的具體需要。另外,本學程也將提供和解談判實務與契約研擬的訓練。希望在完整的訓練下,提供各領域專業人士更有效率的溝通與談判技巧,以培養整體領導能力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有關『調解與爭端解決專業人才培訓(Medi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Program)』相關課程的細節,及學分的要求,請參閱交大科法所網站:http://www.itl.nctu.edu.tw或直接電話洽詢。電話:03-5738713、5131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