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林涵雯
2009年通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
真正定下心來準備國家考試,我掐指一算,只剩下不到六個月的時間。如何將這一百多的日子做最有效率的運用,就是我面臨的第一個難題。經過為期三天、十五個樣本的「實證研究」後,我發現:成功是可以複製的!我的念書方法就是從老師、學長姐、同學共同的成功經驗加上自己不斷的摸索、調整得來的結果,希望能帶給大家一點幫助。
勤練考古題,建立完整的法律觀念
準備的時間雖短,但千萬不能囫圇吞棗。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將法律知識有組織地陳列在記憶庫裡,必須懂得「選擇」。我不會一字一句的看教科書,而是直接從每個章節的考古題下手,因為考古題就涵蓋了將近百分之七十的爭點,直接寫考古題,不僅可以熟悉爭點,最重要的是可以知道「老師會怎麼出題」,懂得掌握老師的脾胃,下筆的時候自然比較信心。
民國一百年的考試新制將打破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藩籬,這本是準備考試應該有的態度。我念實體法的時候就會想到程序法是否有相關的規定,反之亦然,並且試著將兩者加以連結,架構出完整的法律體系,讓法律不再是生硬的文字,而是一個有生命脈動的有機體。比方說:念到民法第一○六五條非婚生子女的認領,我就會連結到人事訴訟程序的相關規定、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和既判力等問題,並在法條上註記有關聯性的條號、實務見解。這種念書方式可以增加旁徵博引的能力,也比較能完整找出考題的爭點。
時間用在刀口上,守住基本盤就可以上榜
考試不是測驗出書念的多的學生,而是篩選出把書念通的學生,這次考試,我把閱讀的重心擺在最高法院決議、判例、司法周刊,還有每天利用將近八個小時的時間寫考古題。每天反覆的練習、閱讀,就算考出完全沒有念過的題目,還是可以言之有物。
很多人說期刊、論文是預測考題的風向球,但如果準備時間已經不夠,我還是建議大家「謹守本分」,不需要地毯式蒐集所有的文章,畢竟這些都是老師的智慧結晶,不是我們研究的成果,如果沒有融會貫通,背誦再多內容,考試的時候也寫不出來。
切記!考生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基本觀念讀通、整理出體系表、隨時掌握修法動態和大法官解釋,這些工作就會花費很多時間,所以不要再把時間浪費在研究獨門暗器、特殊見解上,因為基本觀念不清楚,題目只要稍做修改,還是可以把考生難倒。
有個同學曾跟我說:每個考上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勝利方程式,祝福大家都能創造屬於自己的成功經驗,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