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9級 專班 范智達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從事法官審判工作,工作上經常為了調查證據、認定事實而花費大量精力,再加上費盡力氣書寫判決,剩餘下來的時間實在有限。但是當自己案牘勞形於特定案件卷宗,相對地會讓眼界變窄、鑽牛角尖,一旦案件程序的進行不太順利時,就會顯得情緒失落。其實鑽牛角尖、心情放不開是重視個別案件審判之使然,不過若是能騰出時間進修補充不同領域的學識,卻是放開自己心胸最好的方法之一。當本身進修其他領域且有興趣的課程,回過頭來再處理工作上的審判案件,真的會發現心境寬廣些,也將更有自信用不同的思考發揮在自己的工作領域。
最初決定進交大科法所修習碩士在職專班之前,確有疑惑及惶恐—除了工作、家庭之外,我是否還有時間暨其他精神去修課、甚至寫出碩士論文?然而一方面交大科法所針對司法官律師提供特別設計的專班課程吸引我之外,另外則是我對智慧財產法律有相當程度的興趣,所以就毅然報考交大科法所專班,仍然希望在進修、工作與家庭之間求得平衡。事實上剛開始修習學分之時,的確經歷無法適應的一段日子,而我先以 「堅持」的心態告訴自己,不論如何再怎樣不能調適,絕對要把規定的學分數努力修完。漸漸地我發現在「堅持」的過程中,找到了能夠平衡工作與學業的方法,最重要的訣竅是「能夠今日完成的事,不要留到明天」,因為往往明天的新工作 (質、量)是不可預測的,若出現了偷懶的心理把今天的部分工作或其他應做的事留到明天,將會造成明日雙重工作需要一併完成的壓力。而如果今日工作都能按進度完成,當明日工作並不如預期的多、難,接著工作完成以外的時間就會愈來愈多,即更有精神及興趣修習應修畢的課程,以及兼顧家庭生活。
至於碩士論文的部分,剛開始我是以修畢學分為首要目標,如何進行碩士論文的問題就先不去思考太多,畢竟能把應修課程修完對我而言已是相當不容易的目標,惟我是在一年級升二年級時就先詢問指導老師的意願,當指導老師確定願意指導我的碩士論文時,我在二年級就以修習指導老師的課程為主,進而廣泛地熟悉指導老師的上課內容。修畢學分之後,我就自然而然地找到碩士論文的方向與題材,這時就在沒有修習課程之情況下可積極進行碩士論文的進度。最先繕寫論文時,當然是不能掌握確定的內容,不過即使無法掌握確定內容,仍然可以將寫作的題材包括之前上課內容從各角度整理成文字檔案,並透過指導老師的建議,找到相關外文期刊,以期刊的外文文字轉換成自己的語言文字。起初所建立的文字內容,應該是大量但沒有建立體系,然而在每一次與指導老師見面或電子郵件聯繫的機會,這些辛苦的文字檔案會順其自然地成為有體系的理論架構,最重要的是論文的爭點 (issue)也順勢出現,此時所有文字內容配合爭點的討論而做全面性的調整後,一篇很有看頭的論文就產生了。
就論文的字數而言,我並未設定要到如何的數量,只是配合指導老師把應該要解釋清楚的概念繕寫完整,但不拖泥帶水,最後完成的字數為十一萬餘字,我起初完全沒有想到能寫到這麼多字數。另外,指導老師與我約定好儘量一個月見面一次討論論文,而我針對每個月的討論,一定會讓指導老師了解我已經有相當程度的進展,如此指導老師所提供的意見,就是我下個月進度重要的寫作方向,累積下來,完整論文的呈現指導老師均能夠掌握,即使指導老師不先看過文章也能明瞭論文的內容是他所已知曉的方向,且如指導老師在細部修改的部分只著重於論文的格式、引註及文字的通順與否,當然就可知論文的完成已相距不遠了。
在交大科法所修課與寫作論文的日子裡,我一直都把完成學業當作生活的一部分來對待,心想只要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就盡力完成各個階段應完成的任務,也自然而然可抽出時間面對課業,其中有任何困難,與上課老師或指導老師溝通,均都得到善意的體諒與安排,因此能夠完成科法所的學業,其實並不難,按部就班、順其自然,只要有心及堅持,結果往往真是會盡如人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