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的冤錯案診所學習心得

作者/科法所 2015級 碩班 余天愷

非常感謝交大科法學院的支持,以及金孟華老師、臺灣冤獄平反協會(下稱平冤會)羅士翔律師的指導,今年秋季才得以前往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的冤錯案診所(Wrongful Convictions Clinic)學習,並參與該診所定讞後的救援運動(post-conviction movement)。  

非常感謝交大科法學院的支持,以及金孟華老師、臺灣冤獄平反協會(下稱平冤會)羅士翔律師的指導,今年秋季才得以前往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的冤錯案診所(Wrongful Convictions Clinic)學習,並參與該診所定讞後的救援運動(post-conviction movement)。   

為了更加理解美國法律的精神與制度,出國前修習交大科法學院美國法的進階課程。美國將憲法的理念與精神落實於各個法律之中;因此,在碩一下學期時,我同時選修張兆恬老師開設的美國憲法以及吳巡龍老師的美國刑事訴訟法,學習美國如何透過聯邦最高法院辯論,詮釋憲法增修條文限制國家對人民基本權的干涉、正當法律程序、律師辯護權等。此外,由於該學期亦修習孟華老師的刑事訴訟法課程,老師於課程中引入諸多美國法理論與我國法進行比較、對照,對於三門課的學習互有助益,使得我在抵美之前,對於美國刑事訴訟制度已有基本的認識。      此外,該學期中亦於平冤會實習,並同時旁聽羅秉成律師於台大開設之冤獄救援實務課程,參與臺灣冤錯案件的救援工作。在實習的過程中,從案件初步審查著手,學習如何摘要案件事實並檢視有無科學證據錯誤以及程序瑕疵的可能性。除此之外,亦參與法院觀察、並協同平冤會成員見證爭議多年的十三姨KTV殺人案當事人鄭性澤先生與母親重逢。而於冤獄救援實務課程中,在陳又寧律師(學姊)的指導之下,實際接觸個案,學習整理卷證、分析不同審級辯護策略,佐以平冤會實習中的經驗,讓我於出國前不僅學習美國法理論,更有實際參與案件救援的經驗。

抵達杜克大學法學院後,除了參與冤錯案診所實務課程外,也旁聽Sara Sun Beale教授開設的美國刑法。在課程中,最令我震撼的就是教授蘇格拉底式的教學;課堂上不允許沒有準備好的同學;因此,課前大家卯足全力閱讀casebook並且整理摘要,在老師抽問時方得以及時應答。而老師並不著墨於聯邦最高法院的最終結論,而是透過不斷提問,引導學生思考辯證過程以及立論基礎,訓練學生分析不同案件事實的差異,進而理解多數意見以及反對意見的理由。     而冤錯案診所的課程充滿實作機會。例如,課前給予案件資料以及訪談守則,讓大家分組設計訪談問題,於課中由指導律師扮演當事人的辯護律師讓同學進行模擬訪談,並全程錄影。課後公佈錄影網址,供大家重新檢視自己於訪談中是否過於緊張、應答是否恰當,並整理訪談內容備忘錄(memorandum),最後再一起完成一份宣誓書(affidavit)。另外,課堂外有諸多機會前往當地法院旁聽、觀察「無辜計畫(Innocence Project)」救援律師的答辯攻防,亦有監獄參訪的行程。在這門課程當中,不僅學習卷證分析、書寫摘要、設計訪談等,更能實地參訪、感受現場的氛圍。

刑事訴訟程序是處於浮動的狀態,而每一個環節的疏失都有可能造成冤獄的發生。在杜克大學參與冤錯案診所課程時,Theresa A. Newman教授曾說,即使最後成功平反、為當事人洗刷冤屈,也難以開心起來。他(當事人)被迫從這個社會連根拔起,「His whole life is ruined! It’s not just one year; it’s 20 years!」這句話令我難以忘懷,而這是身為法律人應當隨時警惕的。我很慶幸、也很感恩交大科法學院給予我這個寶貴的機會,在接下來的課程中,我會隨時抱持著感謝的心,繼續努力學習!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