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課程心得分享:負罪者間的貧與富

作者/科法所 2014級 碩班 胡雅雯

能夠在研究所時期就接觸到真正的法庭實務運作,包括看到第一手的完整卷宗、經歷案件在法院中的處理流程,並實際地參與法庭活動並從中學習,真的非常感謝老師們與實習單位的費心安排與課程規劃。從指導法官們的身上,我看到對法律問題孜孜不倦的研究熱誠、對法律與社會互動的關注,以及時刻體認身在司法體系中,所自許承負的責任感。我的實習經歷只是法庭不斷重複的一小段日常,而我最大的收穫,就是從法官身上所學習到的,如何在法律文字與堆疊的卷宗中,保持解決問題的那份毅力與堅持。  

能夠在研究所時期就接觸到真正的法庭實務運作,包括看到第一手的完整卷宗、經歷案件在法院中的處理流程,並實際地參與法庭活動並從中學習,真的非常感謝老師們與實習單位的費心安排與課程規劃。從指導法官們的身上,我看到對法律問題孜孜不倦的研究熱誠、對法律與社會互動的關注,以及時刻體認身在司法體系中,所自許承負的責任感。我的實習經歷只是法庭不斷重複的一小段日常,而我最大的收穫,就是從法官身上所學習到的,如何在法律文字與堆疊的卷宗中,保持解決問題的那份毅力與堅持。   

在新竹地院實習期間,接觸的案件類型重複率很高,主要為妨害性自主、竊盜、公共危險、毒品、詐欺、傷害等,其中又以毒品案件為最大宗。而比起法律問題,我學到更多的,是去認識我從未接觸過的另一個、犯罪人的世界。我覺得在那樣的生活環境下,所有犯罪都彼此牽扯,隨著前科紀錄表愈來愈厚,剩下的機會就愈來愈少。坐在旁聽席能夠理解的,只是他們因自己行為要付出多少代價,但法律可以提供他們多少機會,這些人又能接收到多少,都還需要更多的學習,更多從社會產出的關注與心力。    第二次,我選擇在暑假期間,到臺北地院重金庭進行實習。本次暑期實習接觸之案件主要分為兩大類型:一為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另一部分,則是涉及銀行法、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案件。   

與一般學期中的實習較不相同,暑期實習的時段,在時程的安排上會更加密集。除了每件案件皆有大量的卷宗需要閱讀,庭期的安排也是每週固定兩天(或以上)。因此在這一個多月中,幾乎是每天都會到法院實習,並且非常集中在特定幾件案件的研讀與處理。一個案件在審理時,必須先切割成好幾個部分的犯罪事實;此外,檢辯雙方也會在訴訟中提出較多針對法律問題的爭辯,這都是與一般刑事庭很不一樣的部分。一個多月的時間,其實僅夠我接觸到極少部分,但也足以一窺這類案件的棘手與困難之處。    記憶很深刻的是,重金庭的案件,動輒就是要面對一整群的被告。而這些被告,與一般刑事案件的被告型態差異頗大,普遍來講的特色就是有錢,或曾經很有錢。可能是因為接連進行兩次的法院實習,而特別感覺到社會貧富差距的縮影。在新竹地院實習的時候,看到的是窮困末途的被告,背著厚厚的前科表,感覺已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走到底;臺北地院重金庭則是話最多只說兩分的證人,從頭爭到尾的辯護人,還有錢淹腳目的被告。在跟指導法官學習的過程中,厚重卷宗是我學習的對象,被告與辯護人所說的內容也是。而其中多半是事實與謊言各有參雜,這也逐漸地使我認識到對答案與事實的「執著」,在法律學習的過程中有多麼重要。就像審判長所說的,我現在雖然只是一個學了幾年法律的人,但面對到這樣複雜的案件事實,也應該有自己的「反應」,才能不斷地更進一步。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