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心得】法學實證研究

作者 / 科法所 碩士班 羅婉云

授課教師 : 陳鋕雄老師、許菁芳老師、曾鈺珺律師

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之課程,是每個科法所學生的必經之路。在去年以前,研究方法課程統稱為「法學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在一門課程中同時介紹常見之法學研究途徑,與質性及量性研究之操作模式。108學年度以後,為達到更好的學習效果,改由上學期進行基礎理論與論文寫作方法之簡介,學習如何比較與分析中、外法學研究與實務案例;在學生能對上述內容充分反芻、理解過後,於下學期配合實證研究課程,經由老師指導,透過實作演練了解法律學研究如何用於處理實務議題,建立法學研究者所應具備基礎研究能力。

本課程主要分為三個部分:質性研究、量化分析與實證研究之實際操作。

在學期之前半段,主要是由許菁芳老師就質性研究為方法論之介紹,包含研究問題之發想、摘要之撰寫技巧、如何藉由整理附注釋的參考書目(annotated bibliography)做為之後文獻回顧之基礎;就訪談之進行方式、訪談資料之整理、歸納,以及田野調查之執行與設計,老師也有詳盡之說明。當然,純理論性的介紹並不足夠,畢竟理論本身可能看似基本而不難理解,但實際運用未必容易。因此,課堂上老師也常以大量案例或自己的研究經歷做為輔助;此外,在每週課程結束後,也會有一份關於下周授課內容之作業,輔以簡要之說明,使學生在下周上課以前可以透過實際練習,發覺研究中可能遭遇之問題。舉例而言,在進行annotated bibliography的作業前,雖然已知道其為文獻回顧的「暖身」,但實際進行時,才能體認到快速閱讀文獻、刪除不必要資訊、掌握各文獻之主要論點、發掘不同文獻間有哪些地方有所呼應、指出文獻之不足之處等等,並未如想像中簡單。而在下周課程中,也能將這些經驗與課堂中的講解相互映照,並與老師進行互動、提供回饋,「從做中學」,使學習成效更為突出。

從課堂中,可以發現質性研究的「不確定性」很高,怎樣的執行方式最好,並沒有標準答案,但在老師按部就班的介紹下,可以發現經由事前的準備、小細節的注意,能夠讓研究進行上事半功倍。

課程後半學期之量化研究,則是由曾鈺珺老師進行講解。老師並未就複雜的統計推導、計算式過於著墨,而是強調於基礎統計概念之建構,以及統計軟體之使用,從虛無、對立假設之意義、自變項與依變項之設定、p-value值與統計上顯著之關係、如自變項、依變項為連續數值或名目時如何選用統計模型(線性回歸、卡方鑑定、羅吉回歸),到操作統計軟體、輸入統計樣本(coding)時之注意事項,以及最後結果之判讀等等,老師均以深入淺出之方式介紹。與質性部分之上課方式類同,老師也重視於與學生之互動,並透過實際「上機」模擬案例及課前小考,以確認學生對相關概念之吸收程度。

除了前述以老師授課為主之部分以外,本課程的重頭戲在於期末報告。雖然老師在課程中皆盡可能透過案例輔助,亦有作業、小考等,但有許多「眉角」還是需要學生實際投入研究才能加以體會。因此,本課程要求學生需與同學分組,於學期末完成一份包含質性與量化之法學研究報告。學生需從頭開始,思考欲研究之問題、透過文獻回顧確認研究基礎及研究之範圍、指出研究本身的學術價值,與進行統計數據之整理、判讀結果等;必要時,甚至需實際進行訪談、(小規模的)田野,以及問卷調查,老師則扮演從旁協助的角色。也是在與同學合作之過程,才得以體認到一法學實證研究的產出有多麼不容易。以我自己而言,因為分組研究需要進行問卷調查,光是在設計研究問題時就遇到不少困難,不知道問題本身如何呈現、如何降低無關因素之影響,以及應使用何種統計模型,透過曾鈺珺老師的協助,就我們問卷提出建議、指出我們的盲點,最終才能順利完成量化部分的研究。另外,期末報告在繳交紙本以前,會有兩到三週的展演時間,各組需學習如何將自身研究以簡報呈現於老師及同學面前,實際就研究成果為說明,老師或同學也會於簡報過後就研究提供建議,以便同學事後進行修改,使研究成品更臻完善。藉由實際觀摩同學之報告,也能發現法學實證研究有許多未知領域尚待研究者發掘。

透過法學實證研究此門課程,除可為之後不論是課堂報告撰寫或論文寫作預作準備,更珍貴的是批判性思考、閱讀及寫作能力的培養,縱使未來不以學術研究為志向,這項能力對法律人執業也極為重要,推薦給大家。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