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校友羅惠馨律師,法扶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花蓮本部專職律師,為台東縣原住民王光碌持槍狩獵案擔任非常上訴之最高法院辯護人。最高法院近日判王光祿無罪。
起源於民國102年,王光祿因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被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遭判處3年6月徒刑。經過長達數年的訴訟過程,包括最高法院的駁回上訴,以及最高檢察署的兩度非常上訴,此案最終由羅律師助力下達成重大轉折。
羅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不僅為王光祿先生帶來了正義,更為台灣的法律體系及原住民狩獵權益開啟了新篇章。她強調,此判決為未來獵人提供了安心的狩獵環境,但仍需立法及行政機關的配合,進一步修正相關法律,以符合現實社會的需求。
在法律的薄霧中尋找正義之光,這是一個關於堅持與勇氣的故事。在台灣法律史上,一場關於原住民傳統狩獵權利的爭議終於塵埃落定。最高法院今日作出歷史性判決,宣布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先生無罪確定,此案由我院傑出校友、羅惠馨律師主導,成功為王先生申請非常上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