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1級 博班 劉庭妤
第七屆學術與實務之對話研討會總召
今年的第七屆學術與實務之對話研討會,首次將刑事程序法場次移師新竹,由本所與司法院以及國際刑事法學會台灣分會共同主辦,可以說是別具意義。一方面這是對科法所積極開展新興法學議題研究之餘,更持續深化基礎法學素養,為發展更為細緻的科技法律研究所做的努力,最直接、正面的肯定,另一方面,這次研討會的宗旨,也與科法所向來強調實證化的法學研究,以及理論與實務間的對話交流互相呼應。
本次研討會非常榮幸邀請到國立交通大學吳妍華校長、前司法院大法官林永謀大法官、最高法院刑事庭張淳淙庭長、司法院刑事廳林俊益廳長單位開幕貴賓,桃園地方法院陳晴教院長亦到場表示對本次研討會的支持。本次學術與實務對話研討會,係以「刑事救濟程序與上級審」為主題,因其與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訴訟權息息相關,吸引來自各地的法律實務界及學界人士參與,全場座無虛席,且台上與台下的互動及討論相當熱烈,而能收學術與實務間實質交流、相互為用之效。當天議程安排共有三個場次。第一場次是由東海大學法律學院陳運財教授擔任發表人,就當前極具爭議性而受各界矚目的速審法,探討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九條限制上訴第三審事由,並由最高法院宋祺法官擔任與談人,綜合討論時間相當能呈現學界及實務界的不同觀點。第二場次由本所林志潔副教授擔任發表人,並由最高法院謝靜恒法官擔任與談人。志潔老師由最高法院與沒收相關之判決出發,討論發回判決與上訴審制度。透過對實務所遭遇之瓶頸進行犀利的剖析,以及謝法官鉅細靡遺的評論內容,映照出現行沒收實務之問題。第三場次研討則邀請成功大學法律學院薛智仁助理教授,綜評最高法院判決中,有關刑事程序之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實踐,由最高法院蔡名曜法官擔任與談人,從不利益變更禁止之理論基礎與實務操作,研擬如何建構更能保護被告的上訴救濟機制。
本次研討會不僅針對當前刑事救濟程序幾個重要議題,提供法律實務界與學術界絕佳的對話、交流平台,同時也讓本所得以向所有參與的貴賓,無論是資深法律實務工作或是學界先進,展現我們盡心投入於理論與實務的整合研究,揉合基礎法學與新興法律議題,所累積的學術能量。未來科法所亦將繼續秉持整合化、實證化的精神,開拓其他新興法學與基礎法學激盪交會的領域,開創我國法學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