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法新議題與挑戰研討會   實況報導&總召心得

作者/科法所 2009級 碩班 嚴昱如
國際經濟法新議題與挑戰研討會總召

本所與國際知名的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於2012年12月3日假交大光寶廳舉辦「國際經濟法新議題與挑戰研討會」(Symposium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New Issues and Challenges),並得到國內外傑出的國際經際法學者專家的共襄盛舉。其中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學術副院長Bryan Mercurio教授、Julien Chaisse副教授、及杜明助理教授代表參與,發表研究成果心得;本所也邀請澳洲墨爾大學知名學者Andrew Mitchell教授發表其最新之研究。本次研討會共發表9篇研究論文,涵蓋四大主題,詳述如下:

壹、WTO協定與其他智財、勞工或其他社會議題交錯領域(Beyond the WTO: IP Enforcement, Labor Protection and Social Values)

Bryan ercurio教授發表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ACTA: Anatomy of a Failed Agreement一文,在Mercurio教授分析ACTA協定之成效,除歐洲議會因群眾反對而拒絕批准ACTA協定,另ACTA談判中各國雖然有相似的利益,但無法達成共識。ACTA僅將現狀明文化,多非具體義務,僅具軟法性質。就結果而言是令人失望的。

陳在方助理教授之題目為The Trend of International IP Enforcement after ACTA: Back to Trade,認為ACTA的失敗經驗具有積極意義。各國智慧財產權保護 需有其他利益的結合,各國難有足夠的動機締結條約,未來此議題可能會回到貿易法領域處理。例如TPP等協定透過其智慧財產權保護章的規範,可能會做得更成功。

王震宇副教授則以Globalization without Social Justice? Building the Bridge between WTO and ILO一文,討論將勞工保障納入貿易法之可能性。其認為可將國際勞工組織憲章內的原則導入於WTO法中,使貿易自由化的同時也可以保護勞工。例如在解釋WTO法中的「公共道德」、「人類生命健康」時,可加入勞工保護準則的內容,以具體化該不確定法律概念。又例如,可將勞工保護準則認為是解釋WTO法的補充性解釋方法,將勞工保護準則導入WTO。

貳、國際投資法以及國際貿易法所提供之法律保障(Protection through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Trade Law)

Andrew Mitchell 教授發表Using Trade and Investment Law to Protect the Invests of Natural Resources Companies一文,說明如何用國際貿易法與投資法保護自然資源的投資者。在其文章中,討論了貿易法上相關的兩大原則,分別為確保自然資源公司的市場進入權利,和不歧視原則兩者,並引用了最近的WTO判決China-Raw material一案說明其發展;此外Mitchell教授也在文章中分析了利用投資法上「公平與公正原則」和徵收規範加以保護權利的可能。

Julien Chaisse 副教授則是關注主權債券投資人權益保障之議題,其於Sovereign Bonds, Collective Action Clauses and Investment Treaty Commitments一文中預測,2011年的Abaclat vs Argentina仲裁案本案實體部分的發展將會集中於國際投資法上徵收保障以及國民待遇的爭執。而未來私人債權人也很可能透過國際投資仲裁的方式,作為有效的談判工具,以獲得更好的補償方案。

參、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於全球貿易制度之影響(China and Beyond: New Challenge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杜明助理教授之論文為China and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egal Order: Challenges and Prospects,其認為SOEs(State owned entities)一直是中國經濟發展命脈的引擎,希望藉此機會,引起人們反思是否只要SOE有政府介入就一定構成WTO規範下的補貼或是保護主義?如何明確定義SOE?其並討論在不違反WTO的規範架構下,正視SOE潮流發展的可能。

吳建輝助研究員,提出The Fragmentation of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 the Case of Trading Rules on Export Restrictions一文,其則以中國之禁止出口措施為引子,指出現行以WTO與GATT為主的貿易法系統,主要關注的是關稅壁壘或是技術性貿易障礙等阻礙市場進入的手段,因此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並未就出口限制方面做出回應。在此前提下,各國如欲處理出口限制議題,只有在各自的入會議定書中或是雙邊協定處理。而WTO至今也仍未對入會議定書跟主要協定之間的關係加以釐清,因此這些雙邊的努力使得貿易法系統變得更為分散,塹傷整個系統的一貫性。

肆、國際經濟法之新議題

陳貞如助理教授發表The Maritime Transport Sector and Trade: Issues and Options,於文中對海運自由化以及環保議題做深入研究。其一為現在由於多邊貿易談判陷入僵局,其建議必須提出誘因讓各國再次回到談判桌前,否則對於海運進一步的自由化難有進展。其二則為海運的環境影響問題,如何將其造成之外部成本內部化。現在在海運領域已有LOS公約以及國際海事組織標準處理相關問題,未來的努力方向將是如何確保各國遵循國際海事組織所訂標準之義務。

薛景文助理教授發表Evaluating The Consistency of The Feed-in-Tariff of Renewable Energy with the EU and WTO Law: Are There Conflicts between the EU FITs and Trade Rules?,主要是討論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但是此種由公部門定價,可能造成市場的扭曲,因而有違反貿易規範的可能(尤其是補貼規範)。其分析了政府電力收購制度在歐盟法以及WTO法下的適法性,並主張認為在歐盟法與WTO法中,此一制度都非當然違法,而有其生存空間。

本次研討會得到與會學者們的肯定與支持,舉行的過程順利,現場幾乎座無虛席,一般來賓都相當滿意。整體來說,不僅國內外學者在研究成果交流上有所進展,也讓交大科法所舉行國際研討會的基礎實力更加提升,累積更豐富的經驗。

總召心得

研究所生涯已經進入第四年,也是最後一年,但從未想過竟然會在最後一年擔任國際研討會的總召,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能夠有機會來學習歷練整個研討會的執行,在與團隊互動溝通力、接洽國內外學者協調力、細節的掌握度,都有所提升。誠實的說,我不是一個細心及善於溝通的人,對很多事情的處理上考慮也不完全周到,很感恩所長倪貴榮老師耐心的提點,昱如學到許多如何和國內外教授互動的禮節,溝通聯繫的方法,才漸漸將國際研討會的雛型架構出來;搭配上優秀且細心的學弟妹的協助,以及借由經驗豐富且充滿愛心的所辦助理玉珮、嫚君、和慧茹的支援及提醒,使得研討會籌備與舉辦在追趕進度的過程中,順利的完成。

研討會後續的處理,也需要持續與國內外學者保持聯繫才能完成最終報帳,真的是耐力與處事態度的大考驗。由於這段期間要經常在所辦處理事務,昱如看到貴榮老師一直都是溫和沈著的進行判斷與指示,也會關心昱如跟大家的狀況,並給予我們鼓勵,真的很感動;從每位助理玉 佩、嫚君、慧茹、珮瑜、以欣身上學到那份對於工作的認真、執行力、耐心與細心、充滿溫柔的溝通方式,真的非常佩服!做為一個科法所研究生,不僅僅在自己知識領域中圖發展,更要將這份態度學起來,才會真正能學以致用。

感恩所有科法所的老師、助理與同學們,對於彼此的扶持與關心,這份團結是非常溫馨有意義的。感恩所有幫助過昱如的人們,尤其感恩帶給我勇氣並指引我開啟智慧的明師,讓我能夠懂得謙卑與自覺。雖然我們並不知道自己的未來會發生些甚麼,但我們可以從每一刻全力以赴的過程中,有所體悟,這份獲得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為此想祝福科法所的各位,成就內心的富有,擁有圓滿的人生。

再次誠摯的感恩與祝福各位!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