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法治發展研討會實況報導

作者/科法所 2015級 碩班 潘誼鎂
104年度律師高考及格

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導,交大科法學院主辦的「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法治發展研討會」,於2016年4月8日在交通大學台北校區舉辦,由交大科法學院倪貴榮教授主導,交大科法學院陳鋕雄副教授、交大科法學院薛景文助理教授、中興大學國立政治研究所譚偉恩助理教授,與清華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勤富助理教授共同促成辦理,冀望能促進政府、學界、業者與民眾的溝通,與來賓能對於食安之風險治理法治有更深的了解與檢討。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導,交大科法學院主辦的「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法治發展研討會」,於2016年4月8日在交通大學台北校區舉辦,由交大科法學院倪貴榮教授主導,交大科法學院陳鋕雄副教授、交大科法學院薛景文助理教授、中興大學國立政治研究所譚偉恩助理教授,與清華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林勤富助理教授共同促成辦理,冀望能促進政府、學界、業者與民眾的溝通,與來賓能對於食安之風險治理法治有更深的了解與檢討。

現場邀請到各界的專家學者參與座談,而與會的來賓更達兩百人之多,現場的互動十分熱絡!此次研討會分為三個場次,一場專題演講以及最後的綜合座談會,各場討論均令人印象深刻,自己在場的觀察心得如下:

第一場次介紹「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制度」,由中原大學法學院陳乃瑜助理教授報告「從比較法論台日食品風險分析之實務運作—以風險評估及風險溝通為中心」,東吳大學法律系宮文祥助理教授報告「『三級品管』在食品安全風險規範下之問題初探-以現行認證與驗證制度出發」;從主講人的介紹中了解日本食安食品衛生法(主要規範風險管理)、食品安全基本法(主要規範風險評估及風險溝通)以及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之組成與運作模式,還有三級品管在德國與美國學說上的討論,以及實務上的運作和改進方向。

第二場次介紹「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由政大法律系副教授許耀明報告「食品安全與風險治理:以我國司法救濟之風險為例」,由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李寧修報告「風險社會下食品行政管制模式之轉型:以行政機關採行之『預防性下架』措施為中心」;從這場的內容更加了解我國食安法制的發展,包含法制層面的討論,司法救濟層面以及行政管制層面,對於風險治理有更加全方位的認識與檢討。      第三場次介紹「食品安全與利害關係人之地位」,由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所李崇僖所長報告「食品安全、食品產業與飲食教育糾葛之法制思考」,以及由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譚偉恩助理教授報告「食安法制中的權力平衡-論政府、業者、消費者三方之互動」。     

活動的最後則由政府、學者、消費者代表組成綜合座談會,以互相交流溝通為這次的研討會總結。這次研討會的內容讓我得以從淺入深的認識並思考食安風險治理的三個面向──風險評估、風險治理與風險溝通在我國法治的現況發展與相關議題,而這場的演講讓討論的面向擴及食品安全教育與風險溝通,也讓我的思考方向不只侷限於食安問題,更觸及比食品安全更廣的飲食健康問題,而是否將提升飲食習慣環境納入食安法體制也是值得探討的可能,另外,食安法之行政管制上對於食安問題較偏重事後重罰,卻缺乏對消費者的食安教育與溝通之機制,也是未來食安法制可以改進之方向。參與了整場意義非凡的活動,從與談人之間彼此精彩的意見交流與現場來賓的提問,更親身深刻體會到食安法治是一個匯集各領域專業所形成的跨領域成果,除了了解法律外,更應該結合相關科學領域的知識,才能為食品安全做成更完善的整合規劃。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