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3級 專班 陳柏安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利工程師
我在2004年畢業於台大電機系,2006年畢業於台大電子所,不過最慢在碩班期間,就開始覺得未來終有一天要從事法律專業工作。2007年底退伍後,立刻開始在聯發科技的工作,主要是做數位通訊積體電路的產品研發,一直到2012年春天都是如此。比起現在,那段時間的收入豐厚,不過經常性需工作到晚上十點;即使生活型態單純,仍沒有機會到交大科法所修學分,更遑論申請。我在2004年畢業於台大電機系,2006年畢業於台大電子所,不過最慢在碩班期間,就開始覺得未來終有一天要從事法律專業工作。2007年底退伍後,立刻開始在聯發科技的工作,主要是做數位通訊積體電路的產品研發,一直到2012年春天都是如此。比起現在,那段時間的收入豐厚,不過經常性需工作到晚上十點;即使生活型態單純,仍沒有機會到交大科法所修學分,更遑論申請。
於2011年底成家後,感到轉型成為法律人一事,不容再延遲。當時考慮兩個選擇:第一,準備LSAT並申請JD;第二,尋找時間較彈性的工作並申請科法所。幾個月內,因陸續收到科法所的錄取通知及原公司專利部門的任用,選擇就清楚了。
課程學習
初入科法所,面對琳瑯滿目的課程及龐大的畢業學分要求(我沒有任何可抵免學分),心中沒有特別規劃,只想說從先修課程著手。在科法所的頭兩年,大致上以每學期四門課(每門三學分)的速度,完成大多數的本國法基礎法學課程。很慶幸地是,所上的老師(像志潔老師,許美麗老師,欣柔老師,三元老師,在方老師們)在這些課程中給予生動活潑,深入淺出的教導,為往後進階的課程奠定良好的基礎,也使我更確定要以法律為我的專業。碩三開始,則著重修一些英美法或專利實務的課程;因著前兩年的基礎以及工作內容的相關性,碩三後修課的感覺相對輕鬆。這樣的修課順序,似乎也是出於神,因為第一個孩子是在碩二下出生(猶記周四晚生完小孩後,周五物權期中考,周六債各期中考)。到碩三結束,我的學分數恰好從零,成長到剛好可以畢業的數目。
論文撰寫
在科法所頭三年,主要都埋首於修課;關於論文,只想說等拿到七十個學分後再說。因為有科技的背景且在公司又是做專利申請與訴訟,照理來說論文本應和專利有關。不過,因為對許多法學領域其實更有興趣(像民法或公司法),也就沒有特別侷限自己論文的方向。這樣一來,反而在碩三下學期開始,論文的方向是全無頭緒。
剛好在這個學期,我修了由志潔老師與許永欽檢察官開授的白領犯罪與經濟刑法這門課;除了師資外,主要的修課動機是為滿足各領域畢業學分的要求。在學期之初,志潔老師安排了十幾個題目,讓每個學生挑選一個當作期中與期末報告的主題。不知道為甚麼,我心裡最想選的題目是貪汙罪(因為似乎我國法可供報告題材頗豐),但當場卻選了唯一一個自己沒有聽過的題目(題目名稱是預先交易)。因為是第二個要報告的學生,接下來的幾天迅速的做了一些蒐尋,發覺這個題目國內少有討論,更覺苦惱。所幸志潔老師提供了一些美國學者的文章,讓期中報告至少能有一些內容。然而,在研究預先交易的過程中,無意間發現,學者常拿另外一個題目(高頻交易)與之比較;因此我也做了一些研究,並在期中報告,額外對高頻交易做了介紹。報告完後,兩位老師給予很正面的鼓勵與指導,其中志潔老師更指出,高頻交易頗具投稿全國科法研討會之價值,當時我不以為意。針對兩位老師給予的意見,我又再對這兩個題目(特別是高頻交易)做了更深入的了解,最後整理成期末報告。在學期末,志潔老師再度提及全國科法一事,並指出專班學生可以小論文畢業之途徑,我才開始認真思考此事。讓我猶豫的地方在於,我雖不排斥刑法,但亦無偏好之;且對於證券交易市場與法規,過往並無太多涉略,是否有熱忱與能力完成此一研究,誠有疑慮。
但想到有這麼好的老師主動提供論文題目並為學生規劃好可行且有效率的畢業方式,實在沒有不要的理由。爾後論文的研究與撰寫大致可分為三階段:準備全國科法研討會上台報告(六月到十一月),準備口試(十一月到隔年四月),及口試後的論文修改(四月到七月)。這些過程中,志潔老師以及許檢察官都提供我相當多寶貴的意見;特別是志潔老師指導我如何撰寫法律的文章,並且幫助我專注在有法學價值的爭點上,使我能夠順利進入口試。也要感謝口試委員們在口試過程中提供的建議,使論文的品質能夠再提升精進。
結語
從暑修民總與刑總到取得畢業證書,恰好是四年,比預期的五或六年快了許多,實在得感謝所上的老師與所辦人員。沒有他們專業熱忱的付出,我不會有任何成果或收穫。未來的規劃,主要就是取得美國律師資格;即使在畢業後,仍然能回到科法所修英美法相關課程做為準備,所上對我的幫助,持續到畢業之後。對於正在考慮申請科法所的學弟妹,提出一想法謹供參考。如果純粹對法律有興趣或只是想多知道一些法律知識,上學分班即可;但對於有心成為專業法律人者,科法所是很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