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與人-隱私權的新時代課題 聆聽劉定基先生 (喬治華盛頓大學博士候選人) 演講心得

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陳立民
2008年通過律師高考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所能感知到的不再限於雙目所視、雙耳所聞。物理上空間的封閉,不代表與外界絕對的隔絕;隔牆有耳,也無法囊括所有資訊外洩的情況;因為現代人面對的是更為隱密更為敏銳的科技,在不被查覺的情形下,把所有我們覺得私密不為人知的訊息,毫無保留地流傳出去。

本所於今年十月四日專題討論課堂上,很榮幸邀請到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博士候選人劉定基先生,就其專攻的資訊隱私進行專題演講。劉定基先生從隱私權的定義進入主題。何謂隱私權?這是探討隱私權的保護之前最重要的定義,也是最難解的問題。當科技的內涵愈發豐富,人們所能感受到的資訊種類超越傳統上五官所能感知的訊息,例如基因排序等生物資訊時,隱私權的問題變得更加渾沌不明。這向來令人苦惱、極具思辨趣味的課題,因科技的助益,攫獲了報告人與本所與會同學的興趣,展開一場熱烈的討論。

本所同學在劉定基先生報告完後,提出對於何謂隱私權此一問題的想法與報告人分享:「明確定義隱私權並不容易,但或許我們可以從當隱私權被侵害時會造成怎樣的狀況去反向思考隱私權的定義。我的想法是,當隱私權被侵害時,必然代表我們面對外界賦予自身的評價沒有反駁的餘地。故所謂的隱私權遭受侵害,就是這種為自身辯駁的空間在邏輯上限縮至零,而這種限縮的造成原因難為一般人所接受。」

劉定基先生對於能夠得到同學熱情的參與感到非常高興,並且針對本所同學的分享作更為深切的討論:此種情形是否能夠套用在所有的爭議情形,例如生物資訊的洩漏能否被這樣的定義涵蓋?在後生前輩之間搭起熱烈的對話。會後劉定基先生與本所師生合影於科法所所辦,為當天的演說畫下完滿的句點。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