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16級 碩班 陳俞璇
人類對抗疾病的發展歷史中,我們開始學會「預防」是跨出相當重要的一步!預防醫學的三段五級理論中,初級預防是最低成本獲得最有效益疾病控制的介入措施,其內容包括衛生教育、優生保健、疫苗注射、改善環境衛生等。在這些促進個體健康、環境衛生已達到公共利益的手段中,部分具有強制性而涉及侵害個人基本權利,部分則是牽涉國家資源分配的合理性、正當性,不單只是「醫學」上的問題,法規如何管制、政策如何設計更是需要相關的法律專業人才。
Sarah Roach主任(the Director of the Global Health LL.M. program at the O’Neill Institute for National and Global Health Law,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專長是非傳染性疾病防治的法律政策制定,與我們分享他的許多經驗,如:美國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法規制定,並向我們簡介美國在公共衛生法(健康法)、醫療法領域初步的原理原則,也相當歡迎對醫療、健康議題有熱忱的同學參與該法律中心提供的實習生訓練。O’Neill Institute的實習時間主要是寒暑假,會有相關經驗豐富的律師帶大家進行練習,有嚴謹規畫的密集課程,出發前需要做好斯巴達訓練的心理準備!美國在公共衛生、醫學領域的發展都較我國為先進,但全世界要面臨的疾病是一樣的,除了醫學研究需要進步,我國一樣也需要更好的醫療法律政策,此外全球化是世界趨勢,未來的健康政策、疾病管制法規也是朝向調和化努力,勢必需要相關法領域的人才!在此,非常感謝Sarah律師特別來台灣與交大科法所的同學說明實習計畫,讓我們對未來有更多的了解,能提早為自己做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