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7級 碩班 段奇琬
2007年通過司法人員考試
決定要進司訓所,毋寧是我生命中一個很微妙的偶然,其中影響我最重大的因素是科法所一年級時,剛好有機會參加法院實習課程。當時除了接受科法所安排的相關課程演練外,很幸運的我被分配到台北地院刑事庭周占春審判長,以及民事庭朱漢寶審判長,兩位都是十分資深,兼有學養及人性關懷的法官,他們分別給予我很大的啟發。周占春法官的指導方式是讓我參與每一次開庭,並且在結束後與他請教關於訴訟程序進行或實體法上的疑義,更多時候,他和我討論對於法官在審判中應該扮演的角色,以及法官所能帶給當事人的影響。朱漢寶法官則教導我如何透過法律與事實推導涵攝過程帶領我一窺民事訴訟的奧妙。在學習過程中,我改變了原先對於法官刻板、陳腐的舊有印象。其實身為一位法官,除了必須某程度依循實務見解運作外,很大的空間需要自我進修及專業能力的培養,更多時候,法官關心學術界所著重的爭議,並且發揮在判決書中,以求達到發現真實、保障人權、紛爭解決的目標。再者在進行審判過程中,法官的訴訟指揮更直接影響社會大眾對司法的觀感,能夠帶給社會的影響力更為重大。如果趁年輕時保有熱忱成為其中的一份子,並且貢獻自己的專業與心力,生命也會過得更有意義。於是,我在法院實習階段尾聲收到司法官錄取通知時,便決定要成為其中一員,在之後的修課方面,我也盡量在能力允許的範圍內將學分修足,期許自己能在科法所的專業培養下逐漸茁壯,其中包括美國專利訴訟實務、英美智慧財產權案例研析、美國民事訴訟法等課程,能夠讓我踏出本國法視野,以較宏觀的角度檢視我國法制,對於日後進入司訓所學習過程亦有所助益。
進入司訓所學習後,課程除了民事、刑事、偵查實務課程外,也加入了書類寫作以及包羅萬象的專業法律訓練,在短時間內密集壓縮學習下,進步自然神速,尤其在閱讀卷宗以及書類寫作上更顯見一斑。對我而言,改變最大的毋寧是在處理事情上,開始學習以沉穩、謹慎的心態去面對。再者,由於上課時間自早上八點至晚上六點,對於零碎時間的掌握度也顯著提高,效率在司訓所裡變成一種基本技能,雖然每天忙到昏天黑地似乎變成生活的常態。同儕之間的互動良好,司訓所亦透過諸多模擬法庭、辯論比賽、戶外郊遊等活動增進彼此情誼。此外,諸多老師們在課堂及課餘時間與我們分享審判及辦案經驗,豐富也拓展了我們的視野,確實是極為難得的經驗。
在忙碌的生活中,我也不時想起在科法所的種種,老師的風範學養及精彩繽紛的學生生活。而今一腳進入了實務界,更能體會學生生涯的難得,也懷念那種單純為了學習而學習的風氣,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回歸一半的學生身分,完成剩下的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