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傳統上,在美國公司實務裡,公司法務長一向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In-house counsel在公司內的功能,更與台灣大相逕庭,從單純契約與保險的部分,擴張到包括董事會諮詢與組成、重要談判、薪資結構設計、法規遵循、人事、危機處理、損害控制等全方位的事務。同時此一課程在許多美國主要法學院都有 開設,為商事法進階中的整合課程。
基本上,交大今年引進此一課程,是國內法研所的新嘗試。課程設計的目的在於提供現任職公司內部法律人員或律師更寬廣的視野及更多全方位的訓練;同時,也可提供高年級的學生統合各基礎課程的機會。
本課程的設計精神,在於融合實務運作的情況,以提供具體應用所需。所以進行方式上,將邀請不同業別的公司律師,依照各主題的特性,就其運作的情形與心得相互交換並討論。藉由這樣的安排,我們希望能進一步提供法律人更多角色扮演的可能;同時也將公司律師在企業內部的角色,從預防性的被動位置提升到主動攻擊的第一線,以創造更多的價值與可能性。
本學期「公司律師整合訓練」授課大綱與主題,分別如下:
- 企業內部組織架構、董事會組成與董事會諮詢
- 證券法規
- 商業談判
- 公司審計
- 企業併購
- 環境、商品瑕疵與集體訴訟議題
- 法務部門運作管理;危機處理
- 公平法相關議題
- 跨國投資
- 公司薪酬結構;勞工、人力資源、雇傭契約與員工權利義務規範;性騷擾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