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rge Martinez教授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圓桌座談

作者/科法所 2011級 碩班 洪紹庭

所上老師在12月14日邀請來自美國Hofstra Law School,今年來台參訪一年的Fulbright Scholar──Serge Martinez教授,來到新竹與所上老師進行圓桌座談,討論美國獨特的clinical legal education。隨著法院實習在所上成功地推展,能夠與當事人直接接觸的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或許也能啟發我們關於推動法學教育的另一種思考及運作模式。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簡介

依照Martinez教授的介紹,clinical legal education簡單來說,就是透過跟著律師實習,實際擔任類似律師的問題解決者的方式,教育學生如何去成為律師。美國在法學院出現之前,法學教育原本就是以跟著執業律師實習的形式而存在。法學院出現之後,取代了這種原初的clinical legal education。1960年代,美國社會開始興起一股「為正義而戰」的風氣,社會運動蓬勃發展,法學院學生希望能以所學幫助窮苦大眾,於是法學院逐漸成立了clinic program,其對象通常選定一些小型非營利、以社區為基礎的組織,藉由學生的力量,幫助社會弱勢,也藉此獲得回饋並培養社會責任感。

教學方式

有別於一般課程,clinic program需要真實的去面對你的客戶。在Martinez教授負責的clinic中,一學期約有八位學生,一位學生大約要面對四到六個案件,總計一學期整個clinic會受託處理大約30個案件,不管對於學生或是老師而言都非常具有挑戰性。Martinez教授讓學生真實的去面對各式各樣的客戶。他雖然會和同學討論案件進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狀況,但是對於可能發生的問題,Martinez教授並不會跳上第一線親自介入處理。這就好比駕駛計程車時,讓學生完全掌握方向盤。至於會開往何方,任由學生發揮,一旁的教授只是監督他,提出各種可能發生的情境讓學生去思考,藉由導引的方式來激發學生解決事情的能力。舉例來說,當學生在與客戶進行談判前,教授將會進行角色扮演,例如扮演客戶方,提出各式各樣可預期或不可預期的回應。此時學生必須自己想辦法去解決、應對這些回應,教授不會給答案,只是不斷地提出問題。完成談判之後也並不代表結束,成功了則應該思考下次該如何複製成功的模式。失敗了則思考下次該怎麼改進,如何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Q&A

這場圓桌座談,最精彩的是後半段Q&A的部分。以下就摘錄當天現場問答最精華的部分,以饗當天未及在場參加的各位看官!

Q:這門課有沒有教科書?
A:其實是有的,但是如何與客戶互動、進行協商是無法藉由教科書呈現的,個案差異性是需要利用經驗去累積完成的,你無法將各種情況全部寫下來。

Q:參加這計畫有沒有辦法增加學生獲得工作的機會?
A:一定程度上當然是有的。舉一個學生的例子,當他在工作面試的時候,主考官給了他一個實際案例的題目。就如同他平常在實習課程中學習到的經驗,學會從各種角度去切入思考問題的模式之後,問題很容易就上手並解決,也順利應徵到該工作。學生甚至表示當時腦中就彷彿Martinez教授不斷地在耳邊問他該如何解決這問題。Martinez教授半開玩笑的說:「如果真能達到這種效果,那也就夠了。」

Q:在法庭上犯錯該如何解決?
A:首先,學校是有保責任險的,因為這種情況的確有機會發生。因此,學生在做任何重大判斷前,一定要先詢問過教授,以符合保險理賠條件。不過這當然也造成負責的老師在教學上會有些取捨,究竟是要「幫客戶及學生下一個好的決定」,還是要「讓學生能從中得到教育(或教訓)的機會」,是個不易選擇的兩難課題。不過總而言之,犯錯這件事確實是會發生的。其次,慎選案件也是避免犯錯的方式。通常會挑選的當事人對象包括小企業、非營利組織、窮人或移民。當然,他們會選擇對社會或教學上有正面意義的非營利組織,才接受委託。舉例來說,曾經有個幫寵物主人把逝世的寵物做成填充標本的博物館,其委託就沒有被接受。再次,案件選擇必須由學生集體決定,不能光由老師主導。當然這也會遇到一些問題,例如學生雖然很贊成或同情客戶的處境,可是客戶本身是個不好相處的人,或有些客戶完全不想理會學生,只想聽教授的意見。這就考驗學生如何學著去運用交際手段,解決與客戶間的爭執或取得信任的能力,畢竟,這也是日後真實世界會上演的情況。

Q:是否要求學生通過MPRE才能選修legal clinic課程?
A:律師倫理的確是個問題。Martinez教授把每學期課程中的8位同學每2位分成1組,但是每個禮拜所有成員要碰面一次。在這每週一次的上課時間裡,Martinez教授會安排不同的討論主題,包括如何對當事人提出建議,解決問題的方法等等,當然也包括了律師倫理的問題。舉例來說,Martinez教授會模擬真實案例中,當事人對律師可能提出的幾個要求,來交由學生討論。這些要求在有些情況下確實會產生利益衝突,由此衍伸出客戶的利益優先或是道德倫理優先的問題,藉此引導學生去瞭解如何解決這些道德上的議題。MPRE所考的只是些倫理規則,熟讀、熟記這些規則不表示就會運用,甚至遇到真實情況有衝突時,也很難做出抉擇。畢竟案件變化千百種,書本上的東西沒辦法讓你複製在每個案件之中,只能從經驗中汲取學習。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