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所生涯與律師考試規劃   如何在學業與考試上取得平衡

作者/科法所 2008級 碩班 黃任顯
2011年律師高考及格
2009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碩班總召

在科法所唸書期間,我參與舉辦兩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兩場法實證研討會,而其中一場科技法律研討會我擔任碩班總招;參與舉辦兩場科法所畢業典禮、連兩年參與舉辦招生說明會,以及很多規模較小的所上活動;我參加了ELSA WTO Moot Court競賽;連三年擔任志潔老師的研究助理,因而研讀了許多議題與國內外文獻,畢業時更完成了頗受口試委員稱讚的論文;最後,我在今年畢業,並通過律師高考。我認為,在卸下學生身份之後,在科法所三年餘所累積的活動經驗與榮譽對我的影響,絕對不亞於通過考試本身。在參與所上的活動中我學得如何團隊合作、如何領導與溝通,並在活動過程中更認識自己的優缺點,並與同學建立良好的情誼;而取得的各種榮譽,或在未來會為我帶來什麼料想不到的助益也不可知。我衷心期望,所有進入科法所的學弟妹,不要因為將精力均投注於準備考試,而忽略了科法所內非常值得挖掘的資源以及其他也很值得追求的經驗與榮耀,喪失為自己未來累積更多競爭籌碼的機會。我以下就針對我開始準備考試的時間點、我的時間規劃及準備考試方向,與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認清自己的目標

打從決定報考交大科法所開始,我便告訴自己,這是碩士班,不是衝刺班,絕對不要因為可重複再來國考而放棄了一生只有三、四年的碩士班生涯,白白浪費了學習更多知識與經驗的機會。但是坦白說,就算已做了這層心理建設,在碩一碩二暑假,看到過去的同學一個個考上律師、司法官,仍難免心急,而且家裡長輩的關切詢問,更是莫名的壓力,這時只能不斷提醒自己莫忘初衷來對抗這些心理上的無窮壓力。同時,碩一碩二這兩年也是我在科法所最積極參與所上活動,並厚植自己的研究能力基礎的時期。

同時,我在科法所三年不斷自問:我要不要考司法官?這牽涉到我要從什麼時候開始準備,時間如何規劃及準備方式的問題,而我最後告訴我自己:我只要考律師,而且只求考上!因此,我決定畢業那年再參加考試。

準備考試的時間規劃

我一直為自己參加考試的時間點感到慶幸,因為司法官、律師考試改成新制之後,複試後延至十月,與往年相較,我等同是多爭取了兩個月的準備時間,這讓我才有足夠的時間,在撰寫論文與準備考試齊頭並進的狀況下,通過論文口試及律師考試的。

首先,我不以通過司法官考試為目標,但是我想寫完論文,我希望在當年考試完畢後便入伍服役、我想通過難度較司法官考試為低的律師高考,但是我時間有限,準備考試的時間點也比較晚。同時,我自認為過去大學時期,我曾很認真地準備過每一個基礎法學科目的期末考試,大部分的國考科目,我應已具有相當根基。而新制的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的成績又不影響第二階段。基於前述考量,我首要目標應是在6個月內使自己的提升至足已衝進所有考試人員的前三分之一,取得進入第二階段考試的門票。第一階段考試之後,我還有兩個月的時間準備第二階段的考試。這樣的時間,我想用來回顧考古題,準備申論題的考試,應該還算足夠。

學校課業與考試並無本質上的衝突

也許有人會認為,在準備考試期間撰寫論文,或是修習負擔重、需撰寫期末報告的課程是很不智的行為,因為兩者均會耗費大量的時間,這兩件事不應同時進行。但是我倒認為,我可以在今年便考上律師,撰寫論文以及學校的各種撰寫報告的專題課程,乃是幫助我通過考試的臨門一腳。

首先,不論是寫論文或是各種撰寫報告的專題課程,均讓我非得在一定的時間裡消化大量的資料,並不斷地練習如何運用文字,精簡、有效率地表達我的意思,並且顧慮讀者的閱讀感受,這些訓練對於司法官或律師的二試考試非常重要。

這次不論司法官或律師的第二次考試,雖然單科的考試時間均延長,但是題目增多、份量加大,幾乎要寫不完,因為寫論文的訓練,讓我可以快速而順暢地針對爭點回答問題,我想如果我並沒有在科法所期間,修過許多需要撰寫專題報告的課程以及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不斷寫論文的練習,這次要通過考試想必非常困難。此外,我在準備司法官、律師第二次考試時,曾試圖練習寫考古題,但是一天後我便放棄了,因為分析、判斷考古題的時間雖然很短,但是要寫過一次卻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由於我時間有限,如此練習並不划算。幸好,練習寫考古題的主要目的就是練習掌握時間與篇幅,而這些則是我在寫報告以及論文時不斷練習的事,因此未練習寫考古題,甚至未參加研究所考試練筆,對我的影響都非常有限。

結語

我認為在科法所,有許多事情也很值得去參與,從中獲得的東西在未來可能對我的幫助會比考試來得更多,我在這三年內得到很多不同的經驗,也學到很多課業內外的知識,我想如果我在研究所期間,僅將焦點放在準備考試,畢業後我應該會很後悔吧!以上是我管理時間以及考試的經驗,是我考量各種客觀條件以及我本身的目標及長處後規劃的,在此分享給大家。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