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法所 2008級 碩班 黃任顯
2009年全國科技法律研討會碩班總召
2011年律師高考及格
2011年陶斐榮譽會員
2011年國際商學榮譽學會(BGS)會員
2014年獲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制論文特優獎
任李貴敏立法委員法案研究員兩年,被譽為國會之財經法律智庫
現任職律達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在畢業後三年仍能以碩士論文得獎,真是一件令人感到意外的驚喜!
能夠以碩士論文獲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的「傑出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首要感謝的,當然還是我的論文指導老師—林志潔老師。除了志潔老師的指導外,我相信,這篇論文充滿了科法所的DNA,是它可以獲得評審老師青睞的主因。
在參與「傑出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評選口試時,我注意到絕大部分參與口試之競爭者均來自犯罪學研究所,僅有少數參賽者來自法律研究所,更有一位參賽者並未研讀過法律,是位畢業於地理研究所的高中老師。但所有參賽者的作品有一共同特色—所有論述均以實證為本,或藉實證資料佐證論點。前開地理學研究所出身的參賽者便是以犯罪地理學之研究方法預測犯罪發生地而獲評審高度讚揚。這些參賽論文強調實證,是一般法學研究碩士論文較缺乏的特點。而法務部及評審老師之評審篩選,似已暗示,研究需經實證資料之檢驗,才能顯示其對法學、對實務發展之價值。
自入科法所求學以來,所上老師們便不斷強調實證的重要性,甚至專門開設課程教導學生相關研究方法之基礎及其操作,並召開大型研討會印證之,若說「實證研究」是科法所的研究靈魂所在也恐不為過。在科法所求學三年,科法所強調實證價值的文化早已深刻在我碩士論文中,如果沒有科法所薰陶及潛移默化,如果當初撰寫論文時,沒有以個案及歷史實證資料支撐論文的論點,這篇論文想必最後僅束之高閣,迄今仍默默地躺在浩然及國家圖書館的架上。
科法所有特殊的研究文化,是培養不一樣法律人的沃土。進入職場後,我也發現科法所重實證、少玄談的思維,對於工作確實有相當之助益。這個「傑出犯罪防治研究論文獎」的評選結果,不僅僅是對我個人的獎勵,更是對科法所理念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