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York University 就讀經驗分享

作者/科法所 2009級 碩班 張愷致
NYU LL.M.
教育部公費留學獎學金
交大畢業生傑出貢獻獎
臺灣國際法學會碩士論文獎
臺灣法學會碩士論文獎
WTO國際辯論賽隊長
獲選參加OM高WTO模擬談判研習
協和國際法律事務所論文獎第一名

2013年八月,我展開了在NYU攻讀法學碩士(LL.M)的生活。以下這篇主要分享筆者在NYU的學習經驗,另外,也會就出國申請及有一出國同學在科法所就讀期間可先做的準備做簡要說明,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

一、NYU介紹及學習經驗分享

NYU每年招收LLM和JD學生約各四百名,LLM學生必須修滿24個學分,畢業平均成績應至少達到B-的標準(相當於NYU GPA 2.67)。NYU的LLM除了Traditional之外,另包含9種specialized LLM可供選擇(詳見http://www.law.nyu.edu/llmjsd),在修課上除了24學分的畢業標準外,各個specialization會各自訂定修課要求,設定必修課程或要求須在特定領域中選修一定的學分數。較需注意的是,目前紐約州要求LLM學生須修特定類別科目14學分方可參加紐約律師考試,有興趣選specialized LLM的同學可能在選課上需要特別注意課程學分要求的問題。基本上,若符合學分和畢業成績要求,即可順利取得學位,除了Legal Theory LLM外,NYU不要求LLM學生撰寫畢業論文,有興趣的學生可自行申請選修四學分的畢業論文,但此須提出研究計畫大綱並須事先就研究題目和可能的指導老師聯繫討論。招生名額上,Traditional LLM一年約招收150名學生,Corporation Law和Tax(含international taxation)各招收約一百名,其餘各組則分配剩餘的100個左右的名額,由於NYU對招收學生國別有diversity的政策,因此有機會接觸到來自世界各國不同背景和更多元學生。

NYU法學院開設講授式(lecture)、研討課(Seminar)、學術報告會(colloquium)以及案例實作(clinic)等四種類型課程。講授式課程修課人數約30~180人,其餘三種課程人數多半在20人以下,此外,選修clinic課程則另外需通過考、面試之甄選程序方可修習。講授式、研討課和學術報告會等三種課程,上課均會要求學生事先完成指定閱讀,每堂課每周指定閱讀內容約50~130頁(需熟讀),上課時主要以問答方式進行討論,此外,因研討課和學術報告會二種課程負擔較重,每學期已修習二門為上限,欲選修超過二門者,需經過advisor同意始可。在筆者經驗中,此三者的差別主要在於講授式課程中,老師對課程內容和重點會給予較多的引導和說明,學生普遍會做類似講義的outline,成績評量以考試為原則(部分會以課堂表現調整期末成績,部分課程也允許同學以撰寫報告代替考試);至於研討課和學術討論會,通常在學期初在設定主題後,每周上課內容會因老師和同學討論的方向隨時變動,或針對報告學者演講論述開展,此二種課程對學生課堂發言要求較高,成績評量以繳交報告為主(2學分課程已繳交25頁報告為原則,超過二學分依比例計算);除了學期報告外,學術討論會課程則另外會要求繳交類似文章評論的短篇報告(每學期五到七篇)。至於clinic,則主要是學校與校外的NGO、國際組織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合作,讓同學在教授指導下提供法律諮詢意見之課程,課堂要求和評分方式依各別課程設計而有所不同。

在課堂以外的學術活動參與上,同學亦可參與各類型學生社團或是申請擔任法學期刊編輯的工作,法學院本身及US-ALI、Jean Monnet Center、IILJ等法學院的附屬研究中心也常會舉辦非常多的活動,學校也常邀請各國政要到校演講;此外,對於畢業後有興趣留在美國實習的同學,紐約眾多的律師事務所也提供了許多的機會。NYU的法學院規模大,教授多、學生也多,就好處而言,因為師資齊全,相對的每個領域的課程大概都會開授;但相對的,因為學生多,每個學生能受到關心和照顧可能不若一些中小型規模法學院來的多。對於有興趣出國取得LLM學位的人來說,筆者建議大家要考慮每個學校program提供的課程以及各校的發展特色,對於不喜歡城市高壓生活方式的人,或希望體驗「美式生活」的人(美國人稱紐約是另一個國家),紐約恐怕就不會是你的最愛;但對於喜歡都市多采多姿生活、想去洋基球場、麥迪遜廣場看球賽,想到第五大道瘋狂購物,到處參觀博物館、美術館的人來說,紐約吸引人的地方絕對超出你的想像,至於其他的內容,就待有志念NYU的各位自己探索了。

二、出國申請準備及在科法所就讀期間可參與之活動及培養的能力

(一) 出國申請準備

LLM入學的申請文件包含下列幾個:托福成績(部分允許用雅思代替)、大學後學歷成績單、推薦信(兩封以上)、履歷(CV/Resume)、就讀動機(Personal Statement/ Statement of Purpose)。首先,排名前20之法學院一般要求托福成績應達到100分,部分學校會另設定聽說讀寫的低標(但這部分似乎不是絕對強制),若托福成績沒有達到學校要求標準,部分學校會以學生參與暑期英語班作為給予admission條件,但部分除英語班之外上會要求在畢業前須將托福成績考到100分。推薦信部分,建議同學找與自己較熟識的教授撰寫,能找到知名、校友或有力人士撰寫固然有加分作用,但相較之下,若能找到一個真的了解你的能力和特質的教授為你寫推薦信,反而是更務實的做法。就讀動機一般是需要花較多時間琢磨的東西,在這部分會需要凸顯為什麼會希望就讀這個學位,為什麼選這個學校,為什麼這個學校適合你,這個學位對你的重要性,以及你的過往經驗能如何幫助你在下一個階段的學習,在撰寫過程中大家可以參考學校網站提供的資訊,也可以同時思考這個學校是否是自己所希望就讀的理想校系,由於每個學校發展重點並不相同,也因此花時間「客製化」就讀動機,使之符合各校的目標對於獲得入學許可是有很大助益的。

在申請學校數量部分,由於申請費也是一筆開銷(當然部分學校會給予waiver不收申請費),我個人覺得大家可以考慮依自己實力把學校分成夢幻、理想和有把握三個分類,夢幻和保險學校各申請1~2間,理想學校可以申請5間左右,畢竟能申請到自己喜歡的學校就讀才是重點,拿了幾個admission倒也不那麼重要,把這些錢省下來準備支付昂貴的學費,或許是更好的選擇,但因每個人的申請策略都不太一樣,以上方式也僅供大家參考。(申請時會使用一個稱為LSAC的系統,詳細使用和操作礙於篇幅不做詳述)。

(二) 科法所就讀期間可參與之活動及培養的能力

對於以後想出國的同學,在科法所階段可以先做些什麼準備呢?

首先,保持好的成績是重要的,如果大學成績相對不理想,那麼研究所期間更該努力獲得好的成績。此外,大家也可以試著多參與課外活動或修習所上開設的英語課程,以筆者自己的經驗來說,WTO或ADR模擬法庭競賽就是個精進英語能力的很好機會,除了練習英文外,模擬法庭的訓練更能讓你學習法學英文所講究的精確性,訴狀的寫作更可以讓你練習法學文件的寫作;此外,所上的WTO Law、美國民訴、英美契約法等英語課程,也是在出國前感受全英語學習環境的很好機會。當然了,擔任研究助理、法學期刊助理編輯或嘗試投稿各類型研討會,這些都能讓你的履歷更加完整,也能讓你在眾多申請者中脫穎而出。

最後,若同學對於出國留學和校系選擇上有相關疑問,所上的老師和學長姊都是很好的請益對象,筆者也要藉此機會特別感謝在我申請LLM過程中給予我許多建議並幫我撰寫推薦信的倪老師和敏銓老師,協助並鼓勵我的劉老師、立達老師、志潔老師、在方老師、欣柔老師、景文老師和俊元老師,以及在我到紐約後給我諸多協助的扈心沂和陸大瑜學姊,若學弟妹對出國有相關問題也可和我聯繫,希望這篇分享對大家有所幫助。

Author: EF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