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分享】教育作為一種志業 老師的話

作者/科法所 林志潔 老師                                                                           

Marx Weber說,學術是一個非常靠「機運」的職業,在自己開始了學術生涯之後,我們多多少少體認了這樣的說法的涵意。因為所有你所認為值得投入時間心力和興趣的,未必能立刻受到關注。而那些發光發熱的人或議題,有時候是一種突如其來的時勢所趨。要有能力超越時代並且提早十年二十年看清未來社會所需要的東西,除了自己的遠見和能力,機運恐怕也佔了多數的成分。如果有年輕的研究生打算走學術這條路, Weber演講稿─學術作為一種志業,是相當值得參考的指針。不過,若你非要問我未來十年法學的熱門議題,依據我的個人觀察,則:
一、與國際有關者,
二、與高齡化有關者,
三、與科技有關者,
大概會是顯學。

在此同時,我想到了「教育」。教育是百年樹人,成效緩慢,但比之學術,我認為教育是一種在當代就可看到成果的投資,沒有那麼不確定,也沒有那麼靠機運。

我絕對相信: 在我的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我所培育出來的孩子,一個一個超越我們,走向世界、回饋台灣,我對他們有信心。

前幾天去司訓所教書,我對台下的準司法官們說:你們所處的社會比我們更競爭、更富有挑戰性,你們也肩負著比過去的法律人更沈重的包袱和期待。作為司法人員,法律於你們,不應該僅是一種職業,也不該僅是一種事業,應該是一種「志業」,一如法學教育於我而言。所謂的志業,並非要你為了司法而犧牲,而是要對之有熱誠,時時想到當初選擇他的一種「初衷」並秉持下去,求一時一地的心安,求一己一身能做的改革,然後逐漸推廣、散發、影響他人和社會。唯有如此,台灣司法的未來,才有希望。

在教育和學術之間盡力平衡的我,對自己的選擇,很堅定。我知道,學術要把大部分的時間精力empower自己,使自己成長,但教育卻常需要將時間和精力empower學生,讓學生成長。這兩者當然會有衝突的時候,會面臨取捨和排序。但我相信,如果交大科法所有一點什麼和別人不同,那就是在我們的老師在對待學生的態度上。

我們的老師願意將教育當作一種志業, empower學生,讓他們成長。雖然,這讓我們的精力時間短期看來有損傷,但我們願意,而且樂意,我們相信,自身的學術成長與學生的成長之間,是可以有平衡的,何況,以交大嚴格的升等規定,以及我們對自我的高期許,我們的學術研究是不可能落後於其他人的,倘使我們如果自身能力不足,要拿什麼去empower 學生?因此,我們對自己說,升等不過是教育體系的制度,是學術生涯的必要過渡,而不是教育的目的。

我們可以晚一兩年升等,但要升得有尊嚴、有價值、有理念。我們不把升等建築在對學生的疏於照顧上;勉勵自己不要被升等綁架,不要成為不諳社會現實的象牙塔困獸;我們不會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去做些內鬥、建立山頭、打壓他人之事, 資源的確該爭取,但爭取來是要幫助學生,而非榮耀自己。我們所做的研究要對社會有幫助,而非為了自我的耽溺和滿足。我們盡力幫助社會和我們的學生走向未來,會有這樣的心態,根本在於,對我們而言,教育不是一種職業、也不是一種事業, 而是一種志業。

Author: EF0216